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1年6月3日,《经济观察报》刊登题为《国资委督战 一汽集团或年内整体上市》的文章,报道称:
1、"有媒体援引一汽集团内部消息称,集团整体上市方案近日已获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而集团总经理人选确定工作亦重新启动";
2、"记者了解到,一汽集团已将整体上市时间定在年内……"。
二、澄清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有关规定,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上述传闻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核实情况。经核实,上述传闻不属实,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到目前为止,一汽集团没有确定涉及本公司的整体上市的具体方案和具体时间表。一汽集团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会实施涉及本公司的整体上市事项;本公司也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除一汽集团因主业重组改制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作为出资的一部分出资到拟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导致的股权收购外,本公司不会发生包括因一汽集团整体上市而导致本公司重组在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的行为。
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况。如一汽集团实施涉及本公司的整体上市相关事宜,本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4日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正在进行主业重组改制工作,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汽集团拟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作为其主业资产的一部分出资到拟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该项工作将导致一汽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由拟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该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0年7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0-临028)。
到目前为止,一汽集团正在进行主业重组改制的政府审批工作,一汽集团尚未获得有关部门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该审批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