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严厉惩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并建立起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同时省交警总队对今年5月1日至7月25日全省办理的354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开始实施首次跟踪督办。
5月“醉驾入刑”以来,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据统计,截至7月25日,全省共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354起。
据介绍,新建的醉驾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分为查询汇总、公布案件数据、核查上报、挂牌限期督办、现场督办、通报问责等6个环节来实施,省交警总队将定期查询全省已查获的醉驾案件,进行汇总;同时公布各地查处醉驾案件的情况。
各市州交警支队将对公布的醉驾案件,逐案核查,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交警总队将根据上报情况,对不及时完成侦查取证、不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等不按规定办案、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实行挂牌督办。另外,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报道反映的醉驾案件将一并实行挂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