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实施正在渐入佳境:根据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的介绍,在该《方案》实施的第一个月,有关机构接受申请老旧机动车政府淘汰补助7947辆,通过审核6456辆。交易办理平台共接受网络查询、电话、来访咨询33万余人次。已进入交易办理平台的汽车生产企业24家,共发布奖励车型1131种。据介绍,老旧机动车的日均淘汰辆已超过1000辆,全市共淘汰老旧机动车24979辆(不含强制报废),这一数字相比1-7月份的月均淘汰量增长86%,环比7月份增长50%。
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来,《方案》的激励作用已初步显现,老旧机动车淘汰速度呈现明显提升,截至9月13日,有关机构接受申请老旧机动车政府淘汰补助13163辆,通过审核11347辆。在通过审核的车辆中已发放政府补助7381辆,3966辆车主正在购买新车或现场办理过程中;申请奖励凭证1020张,使用企业奖励凭证656张。交易办理平台共接受网络查询、电话、来访咨询76万余人次。已进入交易办理平台的汽车生产企业28家,共发布奖励车型1339种。与8月份比较,咨询浏览总量激增,日均增长2.5倍。
虽然《方案》实施以来,车主关注,反映良好;老旧机动车淘汰速度增快;车企参与的积极性逐渐显现;新车企业奖励凭证兑现率高,但是,在车主领到补贴之后,这些老旧机动车的后续处理仍然值得关注。
根据官方统计数字,老旧车的淘汰方式以转出为主,占96%,淘汰车辆中使用6-8年(国Ⅱ)的占47.3%,9-12年(国Ⅰ)占27.9%,13年以上的(经治理改造)占24.8%。
照此推算,直接报废的车辆总数仅占淘汰总量的4%。这组数字暴露出一个问题,即《方案》确实能够起到提振京城车市和助力机动车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的作用,但这会只是一时一地之功,治标难治本之策吗?
对于为何出此新政,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这是环保需求,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必须进一步淘汰老旧机动车;完成“十二五”减排指标也必须进一步淘汰老旧机动车。“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指标为12.3%,需减排氮氧化物2.2万吨。而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的分担率在50%以上,需减排氮氧化物1.1万吨。
但是,这一源自环保因素的目标即便可以实现,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改善了北京的大气环境质量,而将污染随着车辆外迁。这不是危言耸听,按照《方案》的目标,北京市在“十二五”期间将淘汰40万辆老旧机动车,但按照现有补贴政策,选择直接报废只能得到补贴,而外迁则除了补贴还可获得二手车销售收入,两者差距甚至有数万元之多。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老龄机动车市场仍相当广阔,因此绝大多数车主会选择将车辆外迁而不会选择直接报废。排放标准较低的机动车迁往外地继续“服役”,这必然给国内其他相关地区的氮氧化物减排指标和大气环境质量显然将带来风险。
同时,由于《方案》直接报废的车辆比例小,加之我国有相关管理规定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而拆解的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国家发改委目前力推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扩容工作也可能受到影响。事实上,由于没有旧机货源,很多零部件企业“无米下锅”。老旧车淘汰后,究竟应当如何进一步完善后续处理模式?这是个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