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十周年之际,中国保险业对外资的最后一道屏障正酝酿徐徐打开。
彭博社近日引述消息人士称,中国国务院正考虑首次容许外资保险公司销售第三者强制性责任车险(下称“交强险”)。
外电称,保监会已向国务院提方案,旨在允许盈利能力或其他条件符合的公司,销售交强险。
记者向多位保险监管和业内人士了解,此消息并非空穴来风。一位保监会人士称,交强险向外资开放,不是保监会单一层面的问题,属于国家的统一政策。保监会、商务部等多个部委在进行研究。
但一位保险行业协会的人士透露,“目前还没有实质性进展。”
时机成熟?
关于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之前有许多专家学者提出过建议,保监会内部也进行了多次讨论和评估。
一位保监会人士透露,关于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之前有许多专家学者提出过建议,保监会内部也进行了多次讨论和评估。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银行、保险、农业等多个行业相继对外资部分或全部开放。
2006年7月,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我国正式开始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条例》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对于外资保险公司当时未获准交强险经营,保监会方面解释,这是由于我国加入世贸时未承诺允许外资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因此,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暂时不对外资开放。
此后,外资财险公司一直在积极争取获得交强险经营资格。
一位台湾保险业人士透露,2010年初大陆和台湾商讨、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时,放开交强险就曾成为双方讨论议题。此后的多次两岸金融交流中,台湾方面都会提放开交强险的议案。
利宝保险一位人士也称,公司几乎每年都会就交强险放开一事向保监会及当地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而每次监管部门征求意见时,开放交强险也是该公司主要诉求之一。
一位资深财险人士告诉记者,保监会最初担心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会对本土经营者产生冲击,随着中资保险公司的飞速壮大,这种冲击的可能性已减小,放开时机逐渐成熟。
此外,一位资深财险业咨询人士表示,交强险实施以来多年亏损,监管部门也希望引入更多的竞争者特别是外资公司,以产生“鲇鱼效应”。
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整体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2009年,交强险经营亏损29亿元。
今年8月,保监会发文明确表示,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问题,引进吸收国外交强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推动我国交强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冲击有限
今年前8月,外资财险公司保费收入占比仅1.05%。即便交强险业务开闸,其对中资财险的冲击也非常有限。
外资财险公司之所以热衷争取交强险经营资格,主要因为如果不能开展交强险业务,商业车险开拓也面临“天花板”——消费者往往会在一家保险公司完成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投保。
因此,目前如利宝保险等外资财险公司都是采取和中资公司合作的方式经营商业车险。
外资财险进入中国后,多年来保费增长有限。保监会公布的前8月保费数据显示,外资财险公司保费收入在财险总保费中占比仅为1.05%。
在外资财险业人士看来,外资财险公司参与交强险,更多是出于冲破“天花板”,拓展商业车险业务的诉求。
对此,多位中资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并不担忧,由于外资财险规模小,即便交强险业务开闸,其对中资财险的冲击也非常有限。
那么,外资进入能否带领交强险走出困局?国泰财险一位负责人认为,交强险经营好坏也有个体差异,外资财险的先进技术及丰富管理经验都是有利因素。
不过,前述资深财险业咨询人士认为,保险业的服务特性要求公司对当地市场和文化有深刻了解,外资财险在这一点上并不比中资财险占优;其次,外资公司管理成本较高,其规模效应却弱于中资财险,因此综合费用率并不一定比中资公司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曾发表言论称,交强险应向外资公司开放,可充分吸收利用国外经营的相关经验,改善我国的交强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