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10月27日专电(记者蔡拥军)10月26日,头一天饮酒至半夜的驾驶员吴某,被大连市海港交警大队民警在大窑湾港创业路查出酒驾,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10月26日9时,海港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林博扬在创业路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吴某神情恍惚、满嘴酒气,遂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经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5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车。吴某对测试结果没有异议。
正在人们纳闷为何其大清早酒后驾车时,吴某道出事情经过:前一日其和几个朋友在开发区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喝了半斤多白酒、两瓶啤酒,后来又到某KTV继续开怀畅饮,直至深夜。26日早上八点多钟,吴某起床感觉身上还是有酒气,但是并未在意,仍然继续开车工作。没曾想刚到大窑湾港就被交警查获。目前,海港交警大队已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由于每个人代谢酒精能力不同,宿醉过后第二日仍有可能构成酒后驾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理赔,如遇此种情况,应尽量避免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