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0月26日电(记者韦廷彬 通讯员杨晓凤、郝晋薇)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广西公安机关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将全警动员,客运车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安部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是在深入分析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定。据了解,“三超一疲劳”是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多的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居第一位,占26.3%;今年发生的20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涉及客车超员的10起,占50%。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有利于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广西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介绍,今年以来,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保持平稳。截止10月20日,广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03起,造成1539人死亡、37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2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40%、15.72%、12.74%、4.58%。虽然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但重特大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6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5.66%。其中因机动车超速行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219起,造成118人死亡;因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26起,造成26人死亡;发生涉及营运客车超员事故6起,造成9人死亡;发生涉及货车超载交通事故242起,造成207人死亡。广西“三超一疲劳”四种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数、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6%、23.4%。
在广西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三超一疲劳”违法占有相当大的比例,1至10月查处的超速行驶违法达115万起,占总数的近30%;查处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也分别有2万、4万起。
此次专项整治,广西公安机关将集中所有能够安排上路的警力、所有能够开动的警车、所有能够使用的测速仪和其他执法装备投入到路面管理,所有电子监控设备要开启使用。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查处,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