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5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11月1日开始,全区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整治道路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决定每月组织7次集中统一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全区公安机关在今后的5个月中,每月1日、15日,集中整治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每月9日、21日,集中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每月18日,集中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每月11日、25日,集中整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同时,在客车流量较大的主要省道、高速公路,开展区域联勤联动活动,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形成全线联动整治态势。
整治期间,内蒙古规定大中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要求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同时,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禁止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面包车超员;对于货车超载行为,一经发现,就要扣留车辆、通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货物配装企业将依法令其停业整顿。(贾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