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保险拒赔纠纷有望减少
令人期待的是,去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研究起草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如果今年予以实施,保险拒赔引发的纠纷将有望减少,保险免责条款的设定将更为合理。其中,最为焦点的争议就是对方全责情况下,己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而车主要向对方索赔往往难上加难。很多车主认为早知如此还不如事故责任在己方。而根据“示范条款”的方向,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将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为消费者“代为求偿”。
另外,一些争议特别大的免赔事项也将删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并且,将原有商业车险中“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同时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部分绝对免赔率。这些都有效扩大了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更加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
不过,令人担心的是,“示范条款”尽管更多地保障了消费者利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