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如果你在行车时闯红灯,你所受的处罚不仅仅是扣分、罚款的问题,你的第二年保险费率还要上浮。这是2月15日,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委员会公布的 《沈阳市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中提出的。
沈阳将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主干道机动车通行效率要提高20%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机动车按位停车率达到100%。
方案中提出,今年沈阳市积极推行交通违法行为制约政策,沈阳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将积极会同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对年内发生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在第二年上浮其保险费率,以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成本。
目前,驾驶人发生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只受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与第二年的保险费率毫无关系。而实行新的交通违法行为制约政策后,不仅要接受现有的处罚,还要上浮第二年的保险费率,这样也就会从客观上减少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还规定,市公安局对具备隔离条件的人车混行道路,进行物理隔离、标线分离或调整车道分配;对停车泊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较为严重的,取消停车泊位;尽快完善金廊沿线周边道路通行条件,合理调整行车路径;加大对电动车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三环路内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政策等。(记者柏岩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