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66 股票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2-013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号文核准,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宇通客车”)以2012年2月10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宇通客车股本总数519,891,723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2012年2月10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宇通客车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2年2月17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5,967,516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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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宇通客车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5,967,516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宇通客车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4.38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0日,T日)收市,宇通客车股东持股总量为519,891,723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2年2月17日,T+5日)宇通客车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53,768,867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211,196,307.46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155,967,516股的98.59%,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同时宇通客车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51,306,608股,故本次发行成功。
2、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2年2月21日,T+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2年2月8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汤玉祥
董事会秘书: 朱中霞
证券事务代表:孙谦
电 话: 0371-66718281
传 真: 0371-66899123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联系人: 杨成娇、申璐、王坤
电 话: 010-88088162
传 真: 010-88086182
发行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