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消息称,成都市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
根据《成都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涉及油气回收治理的范围不仅包括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也包括此类新建、改(扩)建项目。
2011年1月1日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面向社会公开的油品经营单位,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并达到国家强制性环保标准的汽油加油站,政府将给予奖励。在6月30日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且验收合格的加油站,将获得1万元奖励;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的加油站,可获得5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