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这一用车模式,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市民认可和接受,发展势头迅猛。但因缺乏规范的行业监管,汽车租赁市场越发混乱。私家车随意挂靠经营,行业乱象逼迫部分公司转行,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有效监管。目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在起草汽车租赁经营管理办法,不久将颁布实施,希望能从根本上破解汽车租赁市场的乱局。
私家车挂靠 出租赚“外快”
“我们公司也接受私家车代租业务,看过车后就能给出报价,今后有活会随时通知车主。”日前,记者走访城区多家汽车租赁公司,发现私家车代租业务已成为不少汽车租赁公司扩增车源的手段。“平时不用支出过多的养车费用,也不需要占用大量的购车资金。”一位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济宁市大大小小的汽车租赁公司约有二十家,所提供出租的车辆售价普遍在10至30万之间,不少公司为缩小投入都会选择与私家车主合作。
“我们公司共有十二部车,其中四部车都是代租的私家车。”一位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直言,为了降低成本,充分利用车辆资源,现在包括他们公司在内的不少汽车租赁公司都在和一些私家车主合作,平时或节假日期间利用这部分车源。该负责人悄悄告诉记者,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私家车主愿意和他们合作。
“前几天油价又上调了,现在即便是不开车每个月也要支出一部分养车的费用。”家住吉祥小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前年结婚时妻子家陪送了辆奇瑞A3,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面对每月至少千元的车辆开支,夫妻二人每月四千多元的收入支撑起来越来越难。为了减少私家车所带来的负担,不久前经一位朋友介绍,他把车送到了城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委托租赁。“现在一个月下来,除去保险等费用,基本还能落下1000多元,把车租出去总比放在家闲着好。”张先生说。
“私家车所投的保险种类有限,租用这样的车一旦出了问题谁负责?”面对汽车租赁市场私家车悄然侵入的现象,采访中不少市民在表示理解的同时,也纷纷表示了担忧。
行业乱象逼迫 部分公司转行
“由于缺乏监管,这个市场在发展的同时,问题也越来越多。”济宁交运集团汽车出租分公司负责人张树军告诉记者,交运集团的汽车租赁公司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末,是济宁城区最早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近几年,由于个别新兴汽车租赁公司的不规范经营,导致他们的经营状况越来越差,目前正在逐渐往企业包车方面转行。
“一年下来投放在每部车上的保险费用就多达7000余元,这是私家车无法做到的。”张树军介绍,他们坚决拒绝私家车挂靠经营,因为这样虽然赚钱,但对顾客来说很不负责任。
“经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很大。”张树军说,该公司现有12部车,目前所有的车辆都投放了盗抢、车损、第三者责任、火灾、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多项险种。同时,为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平时出租的车辆都是严格按照营运车标准进行保养,私家车很难做到。而且,该公司为保障安全,一般情况下对于驾龄低于三年的顾客,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这与记者采访中遇到的个别汽车租赁公司不看驾龄和技术,只看驾照的不负责态度有着天壤之别。
“由于我们投入多,租赁门槛和租金也相对较高,面对近几年的市场冲击,生意已大不如以前。”张树军表示,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选择转移服务对象,在向市民提供汽车租赁业务的同时,服务重点主要为开办在本地的一些外企提供包车或租车业务。
新老政策交替 管理陷“真空”
面对济宁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的汽车租赁企业,采访中,很多市民和不少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大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力度,尤其应严厉打击私家车挂靠从事汽车租赁业的行为。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却发现,由于新老政策的交替,目前济宁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正处于一个“真空”状态。
“目前我省只有烟台、济南、日照三个地市对汽车租赁实施了行业管理,其他地市均未开展。”济宁市交通局运管处客运科刘科长告诉记者,2004年以前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执行的是1998年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但随着200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实施,条例中未涉及的行政许可一律被取消,相应法规被废止,这其中包括汽车租赁经营。直到2011年3月《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山东省又重新将汽车租赁经营纳入交通运输行业许可范畴,但与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至今还未出台。因此济宁市现有的汽车租赁公司均未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正式许可。
刘科长介绍,目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在起草汽车租赁经营管理办法,不久将颁布实施,到时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对全市租赁行业进行整顿规范,彻底消除济宁市汽车租赁行业盲目发展、经营混乱的现状,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济宁市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