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果)近日,记者获悉,传祺轿车进入了2012年公安部公务车采购名录,到目前为止已成为广东、四川、浙江等地公安系统与广东省消防系统用车。
早前国家制定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且须为自主品牌的相关法规。2012年,以传祺为代表的部分优秀自主品牌车型成功进入公安系统采购目录,树立了“新一代警用公务车”的形象。目前,1.8L传祺轿车以精细的做工、优异的操控性、五星级的安全、丰富的配置、周到的服务和超高的性价比获得公务车采购市场的认可,就在近期,广汽传祺继斩获广东省消防总队、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等多项政府采购大单后,再次向泸州市交警中队交付70辆传祺以作警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