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挂出了一条关于“汽车三包”政策的通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通知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获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早就应该出台了!”汽车行业资深专家贾新光在提到三包政策出台后的这句感慨,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从2004年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至今,“汽车三包”政策的讨论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十年等待,昨日终于尘埃落定。
经销商担心未来两头受气刚刚出台的“汽车三包”政策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按照规定,负责终端销售的经销商成为了“三包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一名雪佛兰经销商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担心未来政策实施后,经销商会成为厂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夹心饼”。“经销商在中间其实就是个代办人,如果只是修理估计好操作一点,但是涉及到整车退换问题的话,万一厂家对新政实施响应不够积极,有新规后消费者态度又比较强硬或故意找麻烦的话,经销商夹在中间是很难做的。”
一名上海大众经销商也坦言,未来最担心的事情是汽车质量问题的取证和鉴定。“一辆车究竟是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坏了,到底谁说了算?未来在质量鉴定方面的扯皮可能会导致一些汽车的退换周期非常长,经销商在厂家和消费者之间跑来跑去。”
新规规定,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在三包有效期内可以进行更换或退货。贾新光认为,在修理次数方面有所限制其实也给经销商带来了压力,因为如果厂家认为是经销商修理能力问题导致屡修不好,不予以赔偿的话,经销商在向生产者追偿责任时可能会遇上困难。
车企、车管所管理流程面临调整
比亚迪汽车总经理助理李云飞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产品质量提升方面比亚迪很早就已经在做准备,在过去几年的品质提升工作中也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果。“国家要求的是达到60分,对于能够达到80分的车企来说是不用太担心的。”不过,李云飞也坦诚,对于“汽车三包”在大的方面已经做好准备,不过在业务流程或者内部结构方面还要根据新规细则进行重新梳理,“修修补补一下就好了”。
“(‘汽车三包’)提了这么多年,对于我们来说该做的准备其实早就已经做好了,”北京现代售后服务室室长孙宏宇认为,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按照国家具体规定去调整和实施。
贾新光认为“汽车三包”政策的实施在成本上对于车企并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其认为,在美国目前一年有10万辆车进行“三包”退换,中国会略高一点,这样的数量对于厂家成本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况且车修好以后同样还能当做二手车再流通。”
资深汽车行业专家向寒松则表示,车企在管理流程上要进行系统调整,涉及财务流程、供应链体系等多个方面,另外税务局、车管所也面临着流程的调整,“把车退了,那之前买的购置税能否退回来?有很多细节仍有待完善。”此外,向寒松还指出,1万-3万元的违规处罚力度过轻。对于目前范围从数万到数百万不等的购车款来说,低于3万元的罚款对于企业来说震慑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