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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抱斯巴鲁"大腿" 庞庆华圆梦日本车企

2013年01月21日07:31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岳伟

  上周末,庞大集团公告称,该集团已与日本富士重工(斯巴鲁品牌汽车的母公司)签署了《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庞大将注入12.8亿日元,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国内汽车专家张志勇表示,随着外资进口品牌在华渠道的陆续收权,原经销商甚至全国总代理的权利已被削弱,斯巴鲁品牌也是其中之一。但庞大注资成功成为其中国公司股东,这与现奔驰中国股东利星行(经销商)的角色如出一辙,可以尽可能保障甚至扩大自身利益。

  庞大不甘现状

  汽车厂家在华渠道的强势已是业内不争的事实。早在2006年7月宝马集团正式宣布成立全资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BMWMINI品牌汽车的进口、销售、市场营销、服务及其他所有相关业务。

  随后,沃尔沃捷豹路虎马自达等企业均开始从经销商处收回进口车代理业务,转由厂家自身负责。张志勇表示,进口车收权已是趋势,厂家既要避免经销商权利过大,也要展示独立发展的能力。

  斯巴鲁也不例外,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此前对《证券日报》表示,斯巴鲁曾不只一次与国内三大经销商进行收权的谈判,但由于经销商反对,一直未成形。

  据了解,一旦遭厂家收权,经销商的主要利润点的整车批发与零部件业务将完全丧失,而进口车利润高又是业内的共识,经销商最终只是变成简单的卖车工具。但近日斯巴鲁收权的声音日渐强烈,可谓到了“不得不发”的地步。庞庆华坦言,即便经销商再反对,也难阻这一趋势。

  此外,庞庆华还坦言,即便不收权,目前一年一签代理协议的合作方式,同样制约经销商,“签与不签,什么车给你,什么时候给你,权力都在厂家。”

  不过市场人士指出,鉴于斯巴鲁品牌影响力在华还不并强,目前依然需要经销商扶持,选择让经销商入股合资算是斯巴鲁的折中方案。而庞大集团在三大经销商中占据其销量的半壁江山,选择庞大合资也是必然。

  梦想资本关联

  “我做梦都想和斯巴鲁在中国合作成立销售公司。”这句话已成为庞庆华在媒体中公开的秘密。

  “资本的关联将使经销商相对厂家有了更进一步的话语权,这不仅体现在整车出售的收益分红,更加体现在日常业务中的信息共享,产品导入计划共享和渠道设立权利的增加。”庞庆华对《证券日报》介绍。

  而这一点与现奔驰中国股东利星行角度相仿。据了解,当年奔驰中国成立之时,利星行以49%成为其大股东,而奔驰中国几乎拿走了奔驰在华七成以上的利润,利星行也因此受益匪浅。更重要的是在奔驰渠道整合过程中,正是由于利星行的阻挠,计划一再推迟,足以体现大股东的地位。

  而此次合资斯巴鲁让庞庆华得偿所愿。庞大公告中称,双方将以增资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实现合资。据了解,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目前为富士重工100%控股的外商独资企业, 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6亿日元。

  而富士重工已以现汇缴付6亿日元,以合资公司未分配利润9.2亿日元和法定公积金2.5亿日元转增注册为注册资本的方式缴付出资;庞大集团以相当于12.8 亿日元的金额的人民币出资,其中相当于11.8亿日元金额的人民币计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相当于1亿日元金额的人民币计入合资公司资本公积。

  出资完成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29.5亿日元,其中,富士重工出资额17.7亿日元,出资比例60%;庞大集团出资额11.8亿日元,出资比例40%。

(责任编辑:陈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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