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搜狐汽车

注册
车商宝|手机版|APP应用|网站地图|回顾|滚动|收藏首页
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汽车频道 > 汽车评论 > 汽车评论 > 产业评论

莫让“汽车三包”政策在各界争议中前行!

2013年01月24日07:36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肖敏

  上周,“汽车三包”政策突然公布条款、征集意见,着实令笔者有点吃惊。此前历经逾十年之久一直不断修改的“汽车三包”方案一直未能出台,是因为条款细则不够完善,导致了太多的争议;再加上各方利益难以平衡和汽车召回法规的缺失,使“汽车三包”出台的土壤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

  回顾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中国的汽车召回从“规定”升级为“条例”,其同样经过十年左右的漫长等待。在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看来,在未来“汽车三包”中的鉴定调查中,汽车发生质量问题“裁判”角色谁来充当等焦点问题在“汽车召回”中都会有所体现,这也可以看做对“汽车三包”责任裁决的一次试水。“汽车召回”的完善为“汽车三包”的出台铺平了道路,未来无论是汽车生产商、经销商的发展模式,以及消费者在汽车产业中所处的地位都会发生重大变化。

  很显然,“第三方权威鉴定”的问题在“汽车三包”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事实上,有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一点。近日就有消息称,目前质检部门正着手建立“汽车三包”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咨询专家库,当汽车三包责任出现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可请技术专家对争议进行“问诊”,而不是进行成本更高的“质量鉴定”。

  但笔者发现,在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鉴定”问题上,在此次公布的“汽车三包”政策规定里,仅提了一句话:“处理三包责任争议,需要对汽车产品进行检验和鉴定的,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规定执行”。由于只有宽泛的一句话,没有具体的落实细则,更没有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笔者不禁怀疑,“汽车三包”如何能得到有效执行?此外,虽然现在“汽车三包”政策还在征集意见阶段,但其中一些诸如惩罚力度不够、受保护对象过于有限等问题,有关部门不应该没有察觉。笔者希望,“汽车三包”在正式实施时能呈现给我们一个专业的“面孔”,避免再在争议中饱受指责。

(责任编辑:王冬)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 您的姓名: 性别:
  • 手机号码:
  • 选择品牌:  
  • 所在省市:  
A6719|B7843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导航

SAA搜狐车会

汽车品牌

实用工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