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西站地区等客运枢纽对进站载客出租车收取1元“进场费”,昨日北京市运管局表示,西站地区收取出租车1元“进场费”属企业经营性收费,该收费项目不属于市运管局行政许可项目。
西站地区摘除收费牌
昨日下午,西站北广场出租车进站载客专用通道收费亭,收费员正向进站出租车出具发票。收费亭旁,前晚还竖立着的收费牌已摘除。
前日,负责此处收费的北京恒兴西站物业管理中心(简称恒兴中心)负责人称,收费牌系10余年前出租车管理部门委托他们制作。对此,北京市发改委和丰台区物价检查所均表示,查不到该收费牌备案信息。
昨日,丰台区物价检查所人员再次表示,从没见过对出租车进车站载客收费的批文,对出租车进站收费,如系相关政府部门授权,收费单位应拿出相关批文,如无批文无授权收费,相关政府部门应介入监管。
收费用于站前服务支出
此前,恒兴中心表示,所收费用全部上缴给财政,日常收费及出租车调度站管理,则由西站地区管委会、市运管局许可监管。
昨日,西站地区管委会透露,收费企业提供了一份材料说明,称所收费用用于站前服务支出,“企业称收费受市运管局许可监管”。
对于收费许可,恒兴中心和西站地区管委会表示,这是上世纪90年代的北京市计委和出租车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规定,但目前他们手中均无批文。
昨日下午,北京市运管局表示,西站收取出租1元进场费,收费属企业经营性收费,该收费项目不属于市运管局行政许可项目。
“出租进场费不伦不类”
记者调查中,三大火车站等地区收费人员表示,1元“进场费”是停车、排队、疏导等服务费用,“我们也要付出劳动,也得吃饭”。
对此,北京市物价部门人员称,按照停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即使进入停车场载客,15分钟内也是免于收取停车费用的,“这些交通枢纽地区向出租车收费的企业,其收费牌并不合规。出租车进站拉客,是交通枢纽功能的延伸,客观上出租车是向交通枢纽和乘客提供了服务,再向出租车收进场费,于情于理于规定,都不伦不类。”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