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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不识“涉水险” 车辆受损赔付困难!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2011年07月06日16:19

  昨天一场暴雨袭击淄博,使得不少市民的爱车被淹。但因车主未投保“涉水险”,致使受损车辆难以获得保险赔偿。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市民给爱车投保时,别忘了给其投一份“涉水险”。

  今天上午,家住张店城区的孙女士介绍,昨天下午,自己驾车行至城区一积水处时熄火。自己再次打火发动时,造成汽车发动机受损。随后她向保险公司报案。但经勘测后,对方告诉她,发动机进水后强行点火造成的损失,不在车损险赔付范围。

  采访中,淄博中心城区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如果遇到道路积水,车主依然强行涉水行驶或在水中发动汽车,由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是否有针对车辆水中启动受损的保险呢?几家保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保险是有的,就是俗称的“涉水险”。“‘涉水险’是机动车商业附加险之一,车主要先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后,才能购买‘涉水险’。”张店柳泉路附近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

  业内人士指出,一旦汽车涉水、致使发动机受损,维修车辆的费用可能会高达数万元。因此投保“涉水险”对于车主来说是有必要的,这将大大减少汽车发动机浸水带来的损失。

(责任编辑:郎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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