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锦湖轮胎推出召回30余万条因违规生产的轮胎计划以来,便遭到了消费者与各界人士的批判。有网友发现,有些批次竟然是节假日生产的,这期间厂家产能最低甚至停产,锦湖召回的态度引发质疑和声讨。
对于锦湖轮胎制定的召回范围与批次,黄进律师向记者透漏:“锦湖轮胎本来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召回,只想给予免费检测。这次召回是国家质检总局与锦湖轮胎谈判后才争取到的。”
“锦湖轮胎的召回是主动,但其召回义务是法定的。”黄进律师向记者讲到,按照3C认证的相关条例规定,锦湖轮胎的产品如果没有持续维持认证时的状态的话,将会受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罚。而锦湖轮胎正是怕国家调查带来的不利后果才会与国家质检总局妥协并主动召回。
上交投诉逾4万起
召回数量过少惹争议
据了解,锦湖轮胎本次仅召回2008年第22周之后生产的轮胎,对于在天津、南京、长春三地设有工厂,年产能2000万条的锦湖轮胎来说,3年生产的轮胎在6000万条左右,本次召回仅涉及30万条,占总量的0.5%,占天津工厂的1.5%。对于如此之少的数字,消费者不仅开始质疑锦湖轮胎的召回诚意了。
对此,记者也不得不提出疑问,难道锦湖轮胎在生产的时候还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表来确定固定时间内多加返炼胶?而其余时间则是按照公司内部标准生产吗?
据黄进律师介绍,锦湖轮胎虽然在舆论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压力下开始了召回计划的制定,但锦湖轮胎一直在为如何减少召回的轮胎数量而与国家质检总局争论。但是,由于召回范围与召回批次是由锦湖轮胎自己提供,因此才有了节假日等日期在召回计划中出现的情况。这样一来,不但能让锦湖轮胎博得一个好的名声还能使锦湖轮胎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为了确定召回范围和批次,我没少和国家质检总局打电话争论。”黄进律师向记者透露:“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说法就是,锦湖轮胎自己上交的投诉就高达4万多起,而且是全国性的,这就表明了锦湖轮胎本身的问题并不仅是天津一家工厂生产的轮胎有问题。”正是在这一前提下,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锦湖轮胎扩大召回范围到全国范围。
但是,这部分不在召回范围的轮胎由于没有规范标准,因此,是否更换都由锦湖轮胎自己掌握。这就使得召回数量被锦湖轮胎严格把控。这就造成了有部分车主控诉锦湖轮胎更换轮胎没个准。在相同的原因下,锦湖轮胎对有的轮胎给予了更换,但过后就不再更换的问题出现在各大媒体和消费者的投诉上。
锦湖收到4万多投诉
死者家属告锦湖问题轮胎
锦湖轮胎在天津的3C认证虽然被吊销,但在长春厂与南京厂的3C认证仍然有效。可是,虽然长春和南京的工厂没有被吊销3C认证,但其生产的产品就一定都是合格产品吗?
对此,参与锦湖轮胎制定召回计划的黄进律师表示:“谁也无法证实锦湖轮胎不按公司标准生产的轮胎的数量到底有多少,如果没有拿到工厂生产线的证据的话,那么,你可以说它生产的轮胎产品都是合格的,也可以说都不合格。”
“从锦湖轮胎自己统计的数据来看,此前投诉锦湖轮胎的消费者高达4万多人,这还是一个大概的数据,并没有经过核实。”黄进律师如此向记者谈到。事实胜于雄辩,虽然锦湖轮胎一直对外宣称自己的轮胎没有问题,但为何锦湖的轮胎产品却是遭到投诉最多的呢?
近期,锦湖轮胎再次遭到来自北京的首起质疑锦湖问题轮胎的诉讼。据了解,车主周先生驾驶安装了锦湖轮胎的别克轿车在高速路上没有发生撞车,却车毁人亡。轮胎上的鼓包和裂痕让死者家属认为锦湖轮胎存在质量问题。而死者家属已委托律师准备将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的汽车销售商一并起诉索赔。
只是,国家认监委作出书面答复中表示,没有认定锦湖存在违规问题,也未发现相关人员渎职。
3C认证产品难维持
锦湖轮胎质量趋势性下降
可以说,目前3C认证成为了锦湖轮胎的保护伞,但是,3C认证同样也是锦湖轮胎的催命符。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
据3C认证第二章认证实施中第十八条记载: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黄进律师对记者解释道:“锦湖轮胎在进行3C认证时,其轮胎中投放的返炼胶比例应该是符合公司标准的,但天津厂却将返炼胶的投放比例扩大到1:1,这就与3C认证中要求的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条例不符。”
据锦湖轮胎内部人士透漏,按照作业标准,胎面与胎侧比例是3:1,气密层则是6:1。但在央视的暗访中却发现,原本应该是3:1的掺混比例,实际作业比例竟然达到1:1。
很明显,如果将天津厂以达到1:1的轮胎与锦湖进行3C认证时送检的轮胎相比,恐怕还是有区别的。
“3C认证后,产品的标准,工艺水平都已经固定,是不可改变的。其产品应长期不可改变的维持,而不应逐渐降低产品的质量。”黄劲律师向记者介绍道。
“锦湖轮胎增加投放返炼胶比例的行为,使得公司的轮胎质量呈趋势性的下降,这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只是还没有到质变的地步。”黄进进一步的谈到:“锦湖轮胎的生产技术来自于美国,通过消化吸收后,锦湖轮胎有着强大的技术力量,其中不乏博士的存在,可是,锦湖轮胎却将这种技术运用在研究如何能在多加返炼胶比例而又不会触及国家质检标准线上了。”
3C认证法定召回条例
3C认证第三章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中的第二十八条中写道:获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跟踪检查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认证机构应当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据黄进律师论述,锦湖轮胎的召回计划并非是完全主动的行为。“如果锦湖轮胎不主动召回的话,那么,国家有权利进行全面检查,责令其召回产品。”
据3C认证第四章监督管理中第三十九条列记载: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采取召回产品等救济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启动产品召回程序,责令生产者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产品。
第四章监督管理中第三十六条也有记载: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计划,国家认监委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获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获证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和经营活动使用者不得拒绝监督检查。国家认监委建立获证产品及其生产者公布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如果国家启动全面调查的话,那么,除了之前在质监局的物理检查外,还可以进行化学检查或是向消费者调查等其它手段。
“正是由于上述条款的制约和对国家调查的压力下,锦湖轮胎才不得不妥协。”黄进律师向记者谈到。
轮胎产品涉及生命安全
处罚条例等同食品
“按照处罚条例规定,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要停业停顿。”黄进律师大致估算了一下,锦湖轮胎天津厂停产一天就会损失600多万元,如果全国停产一天将损失1400万元以上。
3C认证第五章罚则第四十九条记载: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列入目录的产品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理。
“由于轮胎产品的质量将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因此,锦湖轮胎的问题轮胎一旦被国家检查出来,那么,如果按照食品处罚条例来计算的话,假设锦湖轮胎在2008年至今这三年中国内销售额达80亿元,处罚的费用以10—20倍计算,则应罚款800亿元到1600亿元。这还不算没收生产设备、工具和原材料的费用。”黄进律师向记者讲到,如果锦湖轮胎拿不出罚款的话,可以追到其再韩国的集团公司上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