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林翎,实习生谢依庭报道:8月16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律师状告广清高速捆绑收费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纵观整场庭审,双方争论焦点依然集中在广清高速连接线的收费方式是否合理合法、价格是否恰当。
被告代理律师赵宏彬说,“问题根源在于不该把原本封闭式的改成现在的非封闭式。”因为广清连接线采用了开放式的收费模式,因此庆丰收费站的收费方式属于按次收费。收费是否合法取决于有无行政许可,政府文件的说法是“由庆丰收费站合并收取通行费”,这个合并收费不是捆绑收费,捆绑收费一说属完全曲解法律概念。
对于被告代理人的上述言论,原告方黄鼎足律师不大认同:原告驾驶车辆仅仅驶过被告经营管理下的2公里路程,却要收取8元,平均每公里收费4元。按物价局规定,一类车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是每公里0.45元,被告收取的费用是这个规定的8.89倍。“这多出来的5块钱,是你们强加在广清高速里面。”黄鼎足认为,这种收费方式显然是不合法的,且有故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嫌疑。因此,在庭审的辩论总结中,黄鼎足律师坚持要求广清高速退还5元不合理的公路收费。
据悉,该案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