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认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抢注“陆虎”汽车商标,英国路华公司申请撤销商标被商评委驳回。为此,路华公司将商评委起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一中院审理了该案。
英国路华公司起诉称,“陆虎”是该公司知名汽车品牌LAND ROVER的中文音译商标标识,自上世纪90年代初“陆虎”商标便是该公司在中国大陆使用的唯一商标标识,为中国消费者熟知。
英国路华公司称,吉利集团作为一家汽车制造企业,不可能不知道“陆虎”品牌使用情况,仍于1999年恶意抢注“陆虎”商标,造成了汽车行业经济秩序的混乱及消费者对品牌认知度的混淆,属于法律禁止行为。
同时,商评委对吉利“陆虎”商标未予撤销是错误的,英国路华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商评委关于“陆虎”商标争议裁定书。
今天9点半,商评委的代理人来到法庭。坐在他旁边的,是作为案件第三人的吉利公司代理人。
商评委一方表示,商评委做出“陆虎”商标争议裁定书程序合法。
商评委向英国路华公司提出,按照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其中的“一定影响”,是指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中国大陆地区已经使用并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知晓的商标。也就是路华公司需要举证,其在1999年前在中国大陆在汽车等商品上宣传使用“陆虎”商标。
对此,路华公司方面宣读了多张10多年前的老报纸,以证实“陆虎”的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