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贴改车牌、伪造驾照……
新快报记者 华静言
昨日,湖南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湖南高速警察)在微博上晒出了今年开出的“第一大单”。湖南人杨某因用不干胶贴改车牌号码,并使用伪造驾驶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处,被依法处以拘留5日,罚款11000元的处罚。
据悉,5月6日,一辆车牌显示为“湘F·82B83”黑色科鲁兹小车驶入沪昆高速公路金鱼石收费站缴费,执勤民警细心地发现,车号牌有异样,原来号码中的“2”字是用不干胶粘贴上去的。撕下不干胶,露出了原来的车牌号为“湘F·8YB83”。进一步检查,又查验出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也系伪造。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做出了拘留5日,罚款11000元的处罚。
遮了车牌,无证驾驶,被罚了1.1万元。这个罚款数目让网友惊叹,“太牛了!车主肯定哭了!”同时也提出,高速路超速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为何罚了如此多?
湖南高速警察在微博上回复记者称,事件中的车牌不属于“遮”挡,而是属于变造。如此,处罚的力度就大不相同。处罚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杨某涉及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属于“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