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一直是道路运输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省公安厅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执法,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客运企业“黑名单”制度。
河南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昨日表示:必须要硬起手腕,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三超一疲劳”。
要求:卧铺客车不装视频监控将被列入“黑名单”
“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执法,这种尝试全国尚属首例。”张益民表示,“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三超一疲劳’。”
1年内发生2起1次死亡3至9人交通事故,或发生1起1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运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涉及下列行为的客车所属企业也都将被列入“黑名单”:携带易燃、易爆品,未按规定安装和有效使用GPS监控装置(达到企业客车总数的5%)并未能全程动态监控,卧铺客车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未按规定设置休息站或驾驶员未按规定休息(达到长途客运车辆总数5%),超员20%或超速50%(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不按批准的客运车站停靠或不按规定路线、公布的班次运行(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车辆或将旅客移交他人,或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人(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
时间:今后五个月将严查“三超一疲劳”
张益民说,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全省将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为全省范围内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京港澳、连霍、沪陕等高速公路,107、310等干线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将逢车必查。另外,将重点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遇有雪、雾等影响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增加勤务班次,多提醒,多警示。
处罚:列入“黑名单”,客运企业将受重罚
“对那些强制幼儿超员乘坐校车的校长们,我们就是要抓、就是要罚。”张益民说,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将由公安、交警和交通三部门分别给予处罚。
据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介绍,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除了对这些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的,处以200~5000元的罚款。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则依据《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符合“黑名单”条件第一项三年内、其余各项一年内暂停办理客运企业新增经营项目、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新增客运车辆)业务,不得参与客运线路招投标,年度企业质量信誉等级降低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