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速路翻车后,吊车救援收费5500元一事,昨日,物价监督热线工作人员称,北京的吊车、拖车收费价格标准尚未出台,即使事主认为收费高,投诉也无法被受理。
贾先生的面包车在京沪高速翻车后,由京四环停车场将车吊起并拖至停车场,事后收费5500元。贾先生认为,事发地距停车场不足20公里,收费过高。停车场方面表示,定价是企业自主行为,“吊小车的吊车只要出车,最低5500”。(本报12月7日曾报道)
昨日,记者就此事拨打了市发改委下属的物价监督热线,其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政府目前并无针对道路救援的价格指导标准,各企业可以进行自主定价,所以,即便事主认为收费较高,投诉也无法被受理。
但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如果5500元收费高于企业自定的收费标准,事主可以进行投诉,但需要提供企业收费明细、结算单据等证据。
贾先生称,事发当日,京四环停车场的吊车等和交警一同到达现场,且在救援前并未告知费用是多少。
对此,物价监督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事主可以对这一情况进行投诉,但同样要提供能够证明这一说法的录像、录音,作为证据。
■ 追访
上海规定道路救援指导价
今年8月,上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的通知》。文件中将道路救援收费分为牵引费和清障施救费,后者又分为基本项目和特殊情况。牵引费和基本项目清障施救费用由政府指导管理,特殊情况清障费用由市场调节。
企业称有标准可遏制寻租行为
上海市清障施救牵引行业一规模较大的企业工作人员称,由政府指导管理价格,对事主来讲,可以保证收费相对公平,“企业赚钱也可以问心无愧”。
同时,该企业负责人还认为,有一个明确、公开的价格指导标准,可以遏制寻租行为。相关部门“指定”的“垄断”企业,收费必然会偏高,有价格指导标准存在,其可以作为事主投诉的依据。
另外,上海市的清障施救牵引公司与事主完成交易,需让事主签署施工作业单,随单据须有各项收费的明码标价。
成立行业协会制定准入标准
11月24日,上海市成立了清障施救牵引行业协会,挂靠在交通运输协会之下,由交通港口管理局管辖。
协会常务副主任戴光耀称,此前,上海的清障施救牵引行业与北京一样,没有主管部门专门进行行业规范管理,都是企业自己管自己,因此相对混乱。协会成立之后,便明确了行业由交通港口管理局管辖。如有企业违反行业规定,可由该局的执法大队进行查处。
戴光耀表示,协会正在研究制定行业的准入标准,争取在年底前制定完毕,不达标准或者此前被社会舆论多次曝光的企业将不被允许进入该行业。获得行业准入的需遵守章程,违反者由行政部门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