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天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民意,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在明年1月11日前进行反馈。有关部门顺应民意迅速回应民生期待,在征求意见稿中对校车赋予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等“特权”。
[我来说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民意]
校车政策更利于农村学生 记者:看了校车安全条例,感觉政策对农村孩子更有利,是否对城市校车并不鼓励?
王敬波:这个宗旨是对的。因为校车主要对农村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孩子很有帮助,很多农村学校因为撤并而取消,造成农村孩子上学比较困难,校车对他们来说更为需要。城市居民住得相对集中,大部分采取就近上学的方式,城市中真正对校车有需求的反而是来自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选择而出现的择校家庭。我们不能把城里的情况和农村的情况混为一谈,两者的基础是不一样的。
记者:条例中允许对校车进行社会捐赠,有没有可能发展为赞助费的变种?
王敬波:单独从校车发展上,社会捐赠是值得鼓励的。因为校车是为公众服务,满足公共需求,是公共
交通的一部分,社会捐赠扶持社会教育的发展,是值得鼓励的。至于会不会往另一个方向发展目前还不好说。
记者:条例中对校车报废年限、时速均有明确的要求,专家们论证时是否讨论过过于严格的要求会给学校和运营公司造成压力?
王敬波:这些问题讨论过。制定了很高的安全标准,如果没有政府强力的财政支持的话,很多学校、运营机构可能会退出。城里的孩子还好说,农村的孩子上学可能会出现问题。不过,校车作为特殊车辆,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安全标准,这个要优先保障。对社会化运营的公司来说,除了考虑风险,还会考虑利润的问题,如果有利润,风险再高也是愿意运营的。
记者:草案是否大量采用西方标准,在我国行得通吗?
王敬波:校车在我国是个新生事物,一些国外经验尤其是在校车优先通行权上,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不过在具体操作中,还要考虑到中国国情。
北京举措 本市郊区寄宿校有望开校车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针对远郊区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上学地离居住地较远等情况,市教委将考虑逐步在郊区寄宿学校点对点开通学生校车。
据介绍,目前城区学生存在居住地过于分散、道路拥挤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校车线路设计很难兼顾方便快捷。一方面,本市
交通拥堵,尽管主干道宽,但大部分学校都不位于主干道附近,校车停放、运行都有难度。同时,学生居住地分散。曾有学校计算过,如果想把学生从家门口接走,住得最远的孩子就得3点起床,但如果设定一个集合地点,又会使校车的意义大打折扣。
解决校车问题不能仅靠教育部门完成,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达成共识。本市也将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论证。从现阶段来看,城区学生上下学仍主要依靠公交系统。同时,针对远郊区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上学地离居住地较远等情况,市教委在已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部配备生活用车的基础上,将考虑逐步在郊区寄宿学校点对点开通学生校车。
个例 门头沟与公交合作 专车接送山区学生 门头沟区教委有关人士表示,门头沟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车管理试点区,门头沟地处山区,很多孩子上学路远,区里目前采取与公交单位合作的方式,专车接送山区学生,班车固定在周一、周五接送,杜绝超载。
门沟全区住宿生有389人,校车安全条例对农村山区的校车有很大的政策倾斜,对解决门头沟山区学生来说是件好事。门头沟教委表示今天上班会仔细研究,并听取相关学校的意见,及时对草案进行反馈。
各方反应 学校怕担责 城区部分开通校车的学校表示,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这些学校多是因个别学生居住地离校较远,家长提出需求,与汽车租赁方签合同,学校只起辅助作用,并提供一些无偿服务,如接送学生上、下车等。草案将安全责任扣在学校头上,但学校是教育部门,没有多余资金和人力承担车辆保养、人员管理等责任。这部分校车经费均由家长和汽车租赁方交涉,学校不会干涉。如果要校方承担更多责任,最大可能就是取缔校车,反而有损学生和家长利益。
家长怕没车 对于校车安全条例,家长可谓举双手表示欢迎,认为严格标准才能保证孩子安全。不过家长们也担心,校车准入门槛太高,想干的公司没条件,有条件的客运大公司怕担风险,投入也高,可能不愿意干。如陈先生就和同小区的几名家长共同出钱租了一辆小面包接送孩子上下学。而根据安全条例,这辆车肯定不达标,而租大客车显然不现实,只能靠学校。但学校面对高风险,为了避免出问题挨板子可能不会开行甚至会取消运行中的校车。
企业怕风险 据了解,本市拥有大客车的大型
汽车企业很多开展了校车业务,通过与学校签订协议进行合作。业内人士透露,当前从事校车的车型主要是大客车和大巴车,该模式已在一些私立和公立校运作多年。根据新规,校车成本大、投入高、收益低,而且运行风险高,一旦发生安全
事故,将接受非常严厉的处罚,承担很重大的责任,一些公司因此处于观望状态。企业希望政府出资购车或提供补贴,由企业负责具体运营。
校车守则 行程20万公里须退役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如有下列情形应将校车标牌交回交管部门: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改变用途不再作为校车使用;不再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
校车时速禁超60公里 校车司机驾校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
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校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校车线路应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校车确需经过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的,道路或
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应设警告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
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
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随车老师最后一个下车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司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交警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当维护停靠站点周边的
交通秩序。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随车照管人员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责任编辑:马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