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对汽车产业来说,如何保障自己产品的质量,如何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议题。
汽车如何“三包”,如何“召回”,什么情况应该是缺陷产品,哪些应该是问题产品?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斌、王煜全,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灿做客节目,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
汽车三包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前些日子征求意见稿出台,大家也是热情很高,议论纷纷。
杨灿:所谓“三包”是指零售商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实行的包修、包换和包退的简称,目前我们国家已经有20多种产品已经列入到了三包的范围之内。汽车三包是指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什么样的期限内汽车的销售者要对消费者承担的包修、包退、包换的责任。按照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里面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如果是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着三包凭证由修理者进行免费修理;如果是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规定的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话,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的发票由销售者进行更换和退货,这实际上就是指汽车的三包。
关于三包主要是指汽车零部件和整车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时候才会涉及到三包的问题。其他问题如汽车划伤属于外部的损害,可能是涉及到第三方的责任,这都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在三包的范围之内。
“召回”和“三包”都是为了解决汽车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汽车召回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缺陷汽车的安全隐患,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包括维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汽车三包实际上是从产品质量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果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厂商来解决。汽车召回不仅仅是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同时也涉及到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是三包范围之内的产品,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但不一定会构成侵权的危险。
王煜全:在现在我们商业增长太快的环境下,很多时候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三包应该是底线,当触及到这个底线的时候,消费者能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利益。
张斌:一些汽车企业质量确实存在问题,而且服务上也存在问题,发生质量纠纷更多的是由企业本身的质量服务不到位造成的。不过企业也有他的苦衷,目前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对汽车行业的指导性行为也没有,所以汽车行业只能按照行业内的规矩来办,我们应该从整个汽车产业层面来看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