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加强了对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公安部交管局介绍,从新交规实施情况来看,初步显现出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因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下降。
执法力度加大事故下降
据介绍,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新交规要求,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悬挂或遮挡号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据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新交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
谨慎驾驶避免闯黄灯
有网民对新交规中抢黄灯行为罚6分的规定表示不认同,认为黄灯亮时紧急制动造成的车辆惯性前行使得很难及时停车,若强行停车极易造成追尾事故。同时,每年因超速闯红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不在少数,可每年“误闯”红灯被处罚的冤枉车主也不少——比如因前面有大车挡住红绿灯误闯的,有些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和间隔时间不科学等。新交规仅仅加大处罚闯红灯的力度,却并未将大小车视线盲点、红绿灯设置问题纳入考量范畴。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对一些网友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网民热议
@孙艺轩V:2013新交通规则#交通事故# 我成了第一波吃螃蟹的人,正常行驶前车骐达见黄灯一脚急刹,我给他撞出去一个车身,对方后保险杠及尾门报废,我车没事,人也都无碍。请各位在看见信号灯1公里的时候就开始减速吧……祝各位好运。
@杨葵V:新交规实行第一天上路,试验几十次黄灯问题,很难掌控。要么灯前50米左右就把车速降至极低——这必将给本就拥堵不堪的交通造成更大灾难;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这必将造成更多追尾事故。我积极赞成交规从严,但这一条确实极不合理,郑重呼吁修订此条。
@马洪涛:今晚回家路上,在一个路口马上要越线时,绿灯突然转黄灯了,我试了试,根本不可能在线内停下来,只好硬着头皮开了过去。不知道制定新交通法规的官员们,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停下来?赞成更严厉的交通法规,但是倘若严厉到让人无法做到,必然导致执行中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看谁比较倒霉撞在枪口上了。
@老徐时评V:刚才开车在路上走了一圈,按照北京现在没有绿闪倒计时的情况,以前看到前面绿灯心里特爽,现在特怕,不知道啥时候变灯。为了安全起见,路口前十几米一定要把车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这样既不会追尾也不会被追尾,不怕慢,就怕罚,安全第一!
新规资料
新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扣6分。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至12分。
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或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的,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