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汽车内部的空气质量问题受到公众尤其是有车一族的高度关注,特别是有关问题发生在某些赫赫有名的汽车厂商身上。
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2年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情况》显示,车内异味成为车主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其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宝马、奔驰和奥迪等豪车常年有异味。央视分别从近3年内生产的北京奔驰C级车、E级车,华晨宝马3系车、5系车以及一汽奥迪的A6、Q5上取下6个阻尼片样品送至北京化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成分检测,检验结果显示,6份样品均含有70号沥青成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在1976年就将煤焦油沥青列为一类致癌物质。
目前欧美等汽车业发达国家,汽车阻尼片一般都用高分子树脂材料或橡胶材料,这两种原材料都不会挥发有毒气体。为何在中国出现了有毒害的物质?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缺陷,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缺乏有力的、明确的强制性标准和法规。因此,导致存在一个模糊地带,使跨国公司可以降低材料的使用成本,而且较少考虑公众健康。实际上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生产的汽车,与在发达国家生产的汽车存在双重标准,是比较常见的。跨国公司之所以这样做,一是认为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自然乐得省钱;一是认为发展中国家消费者对产品要求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需要政府予以高度关注,把这一问题作为消费者使用汽车时人身安全问题的一部分,对企业予以规制。有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提出要在车内空气方面立法。笔者认为,车内空气质量问题,仅仅是汽车安全与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单独为此立法,似乎可行性不大,还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加速制定强制性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比较可行。因为只有具有了详尽、完备的相关标准,才可以具体操作,也可以在已经颁布的《汽车招回》、《汽车“三包》的有关规定框架内予以实施。
2012年3月,由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已经明确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有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常见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但是这些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力,对消费者保护很弱,有必要把车内空气质量的相关标准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笔者也奉劝跨国公司要重视中国消费者提出的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如果不予以重视,必将受到消费者的惩罚。最近中国市场上大众汽车的招回事件,值得所有跨国公司借鉴。跨国公司应当以对待本国汽车消费者的待遇,对待中国汽车消费者,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毁了在中国这一世界最大汽车市场上的声誉与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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