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搜狐汽车

注册
车商宝|手机版|APP应用|网站地图|回顾|滚动|收藏首页
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汽车频道 > 专题 > 汽车杂志封面秀 > 时代汽车专区

王凤英:中国车企在海外建厂需要政府支持

2013年04月03日14:04
来源:《时代汽车》杂志 作者:赵欢

  海外建厂面临诸多问题,企业仅靠自身力量难以应对

  王凤英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汽车企业境外建厂过程中,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

  1.部分国家因担心中国汽车企业带来的竞争,针对中国汽车企业当地投资建厂临时修改政策,或实行隐性“歧视政策”。

  以长城汽车在俄罗斯组装项目为例。2008年底,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汽车销量下滑。为保护本土汽车,俄罗斯政府对于以SKD进口的汽车散件的车身部分关税提至5000欧元/车身,这导致长城公司正在向俄罗斯发运途中的SKD散件无法按原关税进口。为降低损失及散件成本,长城公司不得不派遣大批量技术人员赴满洲里,临时修改车辆发运状态,尽量减少损失。

  又如,俄罗斯为保护本国汽车工业免遭大量涌入的进口汽车冲击,在2012年8月出台《车辆报废税》法规,对进口新车二手车辆征收车辆报废回收税,税费根据车型从3000卢布-170万卢布不等,这也导致中国车在俄罗斯市场成本增加。

  2.企业对投资国的法律、财税、用工、市场等相关信息的解读能力不强。

  一个案例是巴西市场。自2011年9月15日起,巴西政府把汽车工业产品税(IPI)的平均税率提高30%。受这项措施的影响,巴西市场上的进口汽车价格上涨25~28%。新措施对巴西当地汽车工厂影响不大,这些企业都已达到了巴西汽车生产的国产化指标,对与巴西签订汽车贸易协议的阿根廷和墨西哥也没有影响,因为根据他们的汽车贸易协议,汽车配件不被视为“进口产品”。结果受到这个政策影响最大就是在当地投资建厂时间不长的中国和韩国汽车企业

  3. 缺乏针对海外市场开发产品的经验,且无相关政策及资金扶持。

  4.海外投资项目在国内的审批周期长,影响项目的投资机会。

  按照我国规定,1亿美元以下海外投资项目须经省内商务部、发改委审批,两个部门手续并行周期仍需1-2个月;1亿美元以上的投资须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周期约3个月,然后上报国家商务部,周期约2个月,总的审批周期约5个月。如果审批周期过长,将影响项目的投资机会。

  稳步推进车企海外投资建厂 让中国汽车更好地走向世界

  国家鼓励汽车企业境外投资建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关管理部门应简化境外投资建厂审核程序,对“明星企业”设立快速审批通道,并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当地驻外使领馆作用,专门制订海外项目投资指导性文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资环境分析、法律咨询等信息咨询服务。

  对此,王凤英指出:法律政策是保障,信息平台为支撑,服务监管做后盾。为更好地鼓励中国汽车“走出去”,使中国汽车海外建厂的道路走得更顺畅,她提出如下建议:

  1. 基于中国汽车国际化的长远规划,政府建立“奖优罚劣“机制。

  目前,中国汽车自主品牌的发展参差不齐,海外投资建厂存在一哄而上的风险,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能力走出去,有能力在海外提升中国汽车的品牌形象。国家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时必须有导向性,应该支持在国内市场表现优秀的企业率先“走出去”,同时规范整个中国汽车出口秩序,最大限度保护中国汽车的品牌形象。在现阶段,中国汽车国际化的质量远比数量更重要。

  2. 政府主导建立海外风险信息及防控平台。

  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可以按关键词查询相关案例,降低各企业单兵作战及重复调查搜集某些风险资料的资源浪费,提高信息效率和准确率。

  设立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或委托学术团体加强对世界各国、特别是中国有投资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程序、资源状况以及市场行情特色及投资行为进行研究论证,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确保国家和投资企业决策的科学正确,尽量不走弯路。

  3.进一步加快国家相关立法步伐,出台配套的体系政策。

  (1)根据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发展情况,加快制定和完善《海外直接投资法》。尽管此前相关部委制定过一些关于企业海外投资的管理办法,但还没有正式出台一部指导国内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指导性法律。这部法律内容应该包括:对海外直接投资的原则、海外直接投资管理制度、海外直接投资主体范围和投资形式、海外投资的法律责任规定,以此形成一个以海外直接投资基本法为主体,各种单行法律和机关配套为辅的调整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体系。

  (2)成立专门的管理境外投资的机构。由商务部牵头,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部委共同派员组建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管理委员会,在宏观上对海外直接投资进行协调、规划,彻底扭转了以前各个部门彼此之间缺乏协调、权责界限不清的局面。

  (3)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企业的监管机制。严格规定海外投资企业的风险投资限额和投资资格的评估制度;强化对海外企业的后续管理,加强税收、外汇、财务制度的监督;对国有资产的海外投资项目采取投资责任主体制度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即“谁投资,谁负责”原则;同时,把民间投资主体的海外企业纳入政府监管范围,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防止资产的境外流失。

  (4)建立海外直接投资保险制度。近些年,我国在海外的投资重点基本上都是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投资环境相对而言比较差,有些国家时有武装冲突和暴乱的发生,这对海外投资者来说时刻都有意外的威胁和意外的损失。因此很需要以国家海外投资保险机制为后盾作保护。而我国家现有的海外保险,主要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利益,对私营企业和个人安危还有待进一步的倾斜和强化。

  4.提供配套金融支持。

  没有资金做创新,没有时间做自主,这是中国企业目前海外建厂的两大困惑。尽管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的政策,中国的金融机构也为中国企业不断提供资金支持,但是,政策、金融与自主品牌的对接总是不尽如人意。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在贷款、外汇收益、所得税及关税等方面,已经有一些优惠措施,但还不尽完善。中国企业对海外投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境外投资企业的规模小,竞争力低下,因此必须要在这方面为其提供更多更优惠的信贷和资金支持,同时给予更多更优惠的税收特别是所得税方面的扶持,帮助企业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5、进一步加强对海外投资企业的监督与指导。

  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还要考虑海外投资对国家外汇平衡及财政收入所造成的影响,因此强化对海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纳税监督也必须跟上。国家有关部门要定期或适时颁布一些指导性文件,对海外投资给予引导,以帮助企业正确决策。比如说在投资领域的选择上,在对海外投资区位的分布上,都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同时要加速中国跨国公司的建设步伐,要授予国有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自主权,包括外贸经营权、对外投资权、海外融资权等,通过这一系列经营自主权的下放,积极推动和扶持具有比较优势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整体利益的跨国经营。另外还要强化人才培养,连绵不断的为海外投资企业输送具有战略头脑,懂现代企业管理、懂国际营销的跨国“经理阶层”的高端人才,推进国家海外投资整体水平向国际一流提升。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苏娟)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 您的姓名: 性别:
  • 手机号码:
  • 选择品牌:  
  • 所在省市:  
A6719|B7843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导航

SAA搜狐车会

汽车品牌

实用工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