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车辆、客运站和从业人员管理,经过不断修改和完善以及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后,形成了《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服务规范》,根据这一《规范》要求,所有省际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仪、配置灭火器、逃生锤、应急阀门等设施;客运经营企业应当落实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并真实记录。
同时,对省际客运车辆驾驶员在车辆到达休息区或目的地时,对休息区的选择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车辆如遇中途需在休息区加油,旅客就餐、如厕等情况时,应当优先选择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休息区停靠,且休息区应当相对固定,并须报送至客运站和所属车辆公司备案",进一步加强了对从业人员运营过程中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