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暂停办理10座及以上的大中型客车租赁备案业务。昨日(10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管理处获悉这一消息。
目前,市场上大中型客车运力总体趋于过剩。据相关方面反映,部分企业以经营大中型租赁客车为名,严重干扰和影响了相关客运行业的正常营运秩序。
为避免资源浪费和行业市场不良竞争,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不再对汽车租赁企业备案大中型客车(10座及以上),并要求各区县管理部门加强对已备案大中型租赁客车的跟踪管理,掌握其租用方式及实际用途。
另外,对于新增的汽车租赁企业,新增了必须达到开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