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消费的日益普及,贷款买车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提前过上了汽车生活。但是贷款买的车在还贷期间一旦出险,不仅可能遭遇到“索赔难”,更有可能遇上您“闻所未闻”的复杂索赔手续。贷款买车的李小姐不仅遇上了索赔程序复杂的“窝心事”,还发现了贷款银行与保险公司下面暗涌的“潜规则”。
离奇规定
出险理赔要听银行
2010年1月份,李小姐通过银行以贷款形式购买了一辆私家车。今年8月中旬,因为驾驶不慎,李小姐的爱车在小区内撞上了人行道防护栏,车辆前保险杠断裂,左侧车门变形严重。出险后,李小姐第一时间向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报案,经勘察人员定损之后前往4S店进行维修。
车辆在更换前保险杠和车门钣金修复之后焕然一新,为此李小姐向4S店垫付了5200多元的修理费用。半个月之后,作为车辆被保险人的李小姐带着修车发票、保单原件等相关手续来到平安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却被保险公司告知,要想拿到维修理赔款,必须出具由贷款银行的“保险理赔委托书”,否则肯定无法拿到索赔款。因为这是银行的规定。
对此,李小姐疑惑不已:“车主是我,被保险人也是我,保险公司凭什么要让自己出示贷款银行出具的"保险理赔委托书"。出险理不理赔为什么要由银行说了算呢?”李小姐向记者抱怨。
转嫁风险
车主质疑车险“潜规则”
带着李小姐的质疑,记者与沪上多家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要求贷款车辆出险理赔需要出具有贷款银行提供的理赔委托书,其中平安保险只涉及理赔金额5000元以上的车损事故。李小姐认为这样的条款是保险公司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行业潜规则。这不仅明显限制了她索赔的权利,而且侵害了她的利益。
对此,上海锦城律师事务所曹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所谓的“理赔委托书”其实涵盖了两层意思,一是,银行证明贷款车的还款记录良好,二是,银行作为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放弃了因车险而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权益。“如今保险公司让车主提供这样的证明,就是为了转嫁日后可能出现的理赔款支付纠纷。”曹华向记者表示。
大地保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从法律上来说,保险公司向贷款车主索要银行理赔委托书的做法,确有欠妥之处,但各保险公司为了减免日后不必要的理赔款支付纠纷,都会在出险索赔时,向贷款车主索要银行出具的“理赔委托书”。
专家说法
贷款与索赔是两码事
对于保险行业与贷款银行之间的这种潜规则,专家并不认可。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行业潜规则之所以遭到广大车主的痛恨,是因为部分保险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而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使得消费者遭遇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的情况。
李建华认为,贷款购车与出现理赔虽然具有某种联系,但是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其中贷款购车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取得贷款的一种消费合同;而出险索赔,则是规定保险公司在承保车辆出险后,按约赔付的一种格式合同。因此,消费者在正常还贷的情况下,作为车辆出险理赔款第一受益人的贷款银行,不能侵犯贷款车主的正当理赔权利。
曹华律师同时表示,保险公司让贷款车主出具贷款银行出示的“理赔委托书”,不仅违反了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原则公平、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时也削弱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并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因此,贷款车主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