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商务部昨日宣布,已于12月22日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汽车流通行业将出现收入超过千亿的经销商集团。
《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形成一批汽车、二手车、配件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培育3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5家超1000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汽车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总量的比重超过30%。
此外,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县、区、市、旗全覆盖。2015年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000万辆,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年均增长15%左右;老旧汽车报废量超过300万辆。
针对零供关系,《指导意见》强调,“要杜绝收取建店保证金、强制搭售和规定库存数量等不公平交易行为,维护经销商的合法利益。”
长期以来,在整车厂家面前,汽车经销商都是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