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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空气质量缺强制性标准 车主维权艰难

2013年03月22日10:42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李春莲

  有毒奔驰宝马等车应被召回

  目前来看,奔驰宝马等车主仍旧面临着投诉无门的难题。

  对于车主的投诉,厂家和4S店都相互推脱。甚至告知消费者诉诸法律渠道,同时则需要车主提供能够证明车内存在污染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据。

  但是,在我国,车企并不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而能被认可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又通常不接受消费者个人送检。这让众多的受害车主无路可走,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受害者越来越多。去年10月,全国各地的奔驰车主自发成立了“奔驰C系异味问题维权”QQ群,截至目前共有超过450位维权车主,而且维权车主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对此,张志勇表示,在上述背景下,车主可以放弃对车内污染的检测,而是去检测车企所使用的不合格材质。沥青在国外是禁止使用的,如果检测出确实使用了沥青,所造成的毒害就是存在的。可以据此采取法律措施。

  此外,张志勇认为,受害车主还可以根据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向相关部门投诉

  张志勇认为,奔驰宝马等车使用致癌物质对车主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属于人身伤害,应该属于汽车召回的范围。

  实际上,车内空气质量早已引起了业内的关注,车内空气质量也关系到千百万有车一族的健康安全。2012年3月,由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正式实施,《指南》明确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有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常见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

  但是,上述《指南》只是推荐性国家标准,而非强制实施。因此,在张志勇看来,此标准没有强制性,没有约束力。企业有空子可钻,自然就会选择能够降低成本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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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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