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分析:
目前商标审查流程复杂、重复,周期太长,不尽合理。具体流程为:
根据该流程,如果某件商标走了上述所有流程,至少需要花10年的时间,即便是只经过一个被第三人异议的流程,也会花5到6年以上的时间。同时,现有的流程会使一件商标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之间重复处理两次,因重复而花费的时间可能需5年甚至更长。
建议:
优化后的商标申请流程如下:
上述优化后流程为:权利人提出申请,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再进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初审公告,如果有第三人异议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对异议裁定不服的,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异议的,予以核准公告;对于经商标局实质审查,没有通过、被驳回的,向商标局提出驳回申请;驳回复审通过的,予以初审公告,如果第三方有异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未通过,不服的,由相关权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优化后的流程,对于一件新申请的商标,商标局只主管商标新申请的全面审查工作,商标局将其异议处撤销,异议的工作划归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其他权利人提出的异议和商标局依职权驳回商标申请的驳回复审审查工作,由其对被异议的商标和商标局驳回复审的商标进行全面细致审查,作出裁定。这样不仅简化了商标申请的流程,减少了部门工作的繁琐,避免了一件商标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之间来回处理,避免了重复工作和社会资源的浪费,也可以为社会的商标保护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保障,极大的缩短了审查周期,为中国企业创建自己的品牌,及时有效打击侵权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降低了企业发展自主品牌的成本和风险,从而激发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