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几点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一汽集团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李维斗
1994年和2004年先后出台过两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业政策在汽车行业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一是通过坚持鼓励生产和消费节能环保型汽车、鼓励研究开发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型燃料汽车,鼓励汽车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使中国汽车工业的整车及零部件产品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研发水平和制造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二是通过坚持合资企业50%的主体控制以及坚持同一家外商同一品牌不得建立两家以上的合资企业,改革汽车项目的审批制为备案和核准,既鼓励了跨国企业的投资热情,也保护了国内企业的利益,对汽车工业近些年的高速发展,连续两年在全球产销量第一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产品的合资企业"的政策越来越对国内企业不利。
规定两家(含两家)以下的限制政策的初衷,是让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在考虑技术引进和合资合作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这项政策初期对引入全球汽车行业领先的6+3企业集团,提速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合资合作的进一步深入,这项政策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对中方不利:一是在中国已经有两家合作伙伴的外方,凭借着对合资企业的产品资源、研发和生产技术、管理体系的控制,在实现其在中国市场的产能布局后,进一步整合两个合资企业价值链,蚕食中方的利益,从而实现采购、销售的控制权。在谈判过程中,通常以一方的条件压制另一方,如果满足不了他们的愿望,动辄以转移合资的产品资源相威胁,迫使中方就范,在三方博弈中,"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二是现在仅有一家合作伙伴的外方,在合作过程中动辄提出大量的技术转让费、支持费,如果开出的条件得不到满足,则以在中国选择第二家合作伙伴相威胁。这种现状,使中方在合作过程中备受折磨。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不仅收获了市场份额,同时也获得非常高的投资回报,更能在汽车产业政策的这些条款庇护下,在与两家中方伙伴的博弈中占尽先机。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对跨国公司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任何力量都改变不了他们进入中国市场的决心。为此,在我们已经越过了规模扩张期的时候,中方有理由在合资模式下争得平等的地位、争取更多的权益。因此建议:
1、暂停"第二家合资企业"的申请审批。发改委可以"控制产能过快增长,预防产能过剩"为由,暂停对已在中国境内建立一家合资生产企业的外资企业所申请新合资项目的审批。
2、对外方在中国已经有两个合资企业的进行整合。从"防止恶性或不正当竞争"或"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出发,要求跨国集团在中国的两家合资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在政府、共同的出资人(国资委)、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下,就两家国内企业与外方的合作产品、技术给予明确的界定并签订协议,制定各相关方认可的长期发展规划,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作为后续引进的产品及技术项目审批的依据。分清楚河汉界,减少内耗,避免中方对外方产品、技术及相关资源的争夺。
3、适时修订产业政策中该条款。建议在新的产业政策中修改该条款:"不再允许同一家外商(含其控股企业)在国内建立多于一家生产同类产品的合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