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政府部门责无旁贷
孙岩
有偿错时停车制度的决策者是政府,在这项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全程介入、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而不是充当“甩手掌柜”。政府部门应督促停车位出租方建立一整套安全防范措施和设施,完善安全机制。对于可能出现的车辆丢失或损毁现象,政府部门应事先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供双方参考,和平解决出现的纠纷。停车位的收费标准虽然是出租方个人行为,但收费金额的多少应当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部门对过高收费、违规收费的停车位出租方要给予惩戒。在停车位收费的使用问题上,政府部门应督促收费单位“专款专用”,如果收费主体是行政机关,所收费用应上缴财政;如果收费主体是个体单位或居民小区,力争让这笔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有偿错时换位停车制度还是一个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遇到问题不可怕,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保证这项制度坚持下去。因此,政府部门应当扮演好指挥者、协调者、监督者等角色,在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下,力争把有偿错时换位停车制度搞好,为城市减压,让车主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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