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自燃权益
由于绝大多数情况下汽车自燃都是突如其来的,广大车主是遇所未遇,如果未能冷静妥善处理,将为之后维权留下障碍。因此,在维权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已投保自燃保险,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据了解,一般保险公司都有"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的,属自燃,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即使购买了自燃险,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车辆投保了自燃险种,遭遇汽车自燃时,车主无疑获得一份保障,但是,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小时内,如果投保人(即车主)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因此,作为车主,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
2、应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
很多车主在遭遇汽车自燃时,都会及时报警,却没有索要《火灾原因认定书》。事实上,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一般对车主有利,也成为车主质疑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
3、应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
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另一方,汽车自燃,也就说明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车主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这有利于减少经销商疑虑,增加以后协商解决的可能性。
以上关于汽车自燃的知识,希望能在盛夏帮助车主们解决燃眉之急。在汽车自燃高发期,车主们要提高警惕赶快给爱车做个"全身检查"。让我们的车能够安全畅通地伴我们驰骋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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