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漏洞
客服人员认定“无照也赔”,有意扩大保险责任。
记者致电多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在回答“无照出险能否赔付”时,均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即客服人员认为除了盗抢险无照不赔外,其他险种均可赔付。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给出的答案显然与保单条款相悖。
对此,保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解释,客服人员并非专业车险顾问。这恰恰是自曝保险公司的管理培训存在重大漏洞。
多数车主质疑,客服人员就是为客户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的,不专业怎能上岗服务。保险律师认为,这反映出保险公司的培训并不到位,有的客服人员为了促成签单,意扩大保险责任,有误导之嫌。
除了客服人员扩大保险责任外,在车主承保前鲜有保险公司及营销人员对“无照”问题做出明确的解释。中国消费者协会人士认为,投保前没有明确的说明,对条款没有合理的解释,对无照上路的后果没有交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说明了,但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期限与实现承担的风险期限不一致,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另一种声音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
无照新车出险拒赔谁之过?
没有合法号牌的车辆上路,事故风险明显增加。被保险人在按照有合法牌照车辆的风险程度缴纳保险费,反而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如此高风险责任,对保险公司而言显然不公平。
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约定了保险有效期。不过,保险公司很可能在新车上临时牌照之前或临时牌照与正式牌照更换期间出现不承担责任的现实,但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此种情况如何处理保险合同却没有给出答案,这显然是该保险合同的瑕疵。
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明知该车辆没有取得正式牌照却给予承保,似乎保险公司只收钱不承担责任。事实上,车辆先取得临时号牌,而配备临时牌照的车辆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保险合同也约定此期间保险公司是承担保险责任的。而在通常情况下,在临时号牌的有效期内,车主完全可以办理完毕正式牌照手续。
车主欲获得政策优惠而迟延上牌时间无可厚非,但不可忽视的是,超过临时牌照有效期后上路是违法的,保险条款中也约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在此种情况下,车主冒险违法上路,既想获得政策优惠,还要违法上路行驶作业,这说明车主不守规则,冒险的后果当然要由车主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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