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就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意见稿中称购车30天内如果出现问题可以退货。
就在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以及节能补贴政策取消及调整的情况下,汽车三包政策在2004年提议至今,终于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上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包括消费者、汽车厂商在内的16位参会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都希望该规定尽快出台。
汽车“三包”意见稿:购车30天内如果出现问题可退货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数据:2011年前三季度,该协会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为12304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25.9%。
上万件汽车质量和服务投诉,呈现了三大特点:6个月以内的新车投诉超过总量60%以上;投诉案例集中于5万~20万元的汽车;汽车重要零部件和服务质量投诉占绝大多数。
近日,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对于“汽车三包”有一些新的要求和规定,比如像整车三包有效期必须不低于两年或者四万公里,购车30天内如果出现问题可以退货,发动机出现问题更换两次,没有效果可以要求退货,还有比如维修超过5天需要另外付给交通补贴或者是提供备用车等。
东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汽车类大宗消费品没有“三包”,加上汽车质量检测机构较少,全国只有几个国家级实验室具备检测资质,市级以下的质量监管部门也都无法对汽车产品质量进行相关检测。如果“三包”政策出台,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
东莞汽车维修协会秘书长张华文则表示,“三包”是一件好事,但是目前不能一出台就一定要做到,应分阶段做,会比较好些,因为车行各方面的东西都没有完善,应分步走。另一方面,在执行时间上也应灵活。
对于未来会否因为“三包”政策出台而导致更多的退车案例,张华文表示,这不一定,如果汽车真的有质量问题,那么“三包”政策就是消费者维权的利器,但是,如果不是质量问题,消费者也不能无理要求车行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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