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考虑到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这也是自2007年以来,国家首次改变对外商投资汽车产业的指导方针。
2011年,中国整车制造业发展速度放缓,产销量增速收缩,市场供需关系出现明显变化;与此同时,城市交通拥堵和汽车尾气带来的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各部委也相继出台措施,拉开了对汽车产业发展的调控序幕。在新《目录》出台之前,发改委就曾明确,合资汽车公司要取得新增产能,需要满足投产新能源车型和自主品牌两个条件。
这一系列措施出台的意义不仅在于抑制过剩产能的膨胀,更在于优化汽车产业对外开放与自我发展之间的关系。
汽车产业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一个国际依存度极高的产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汽车制造商可以完全独立地建立整个上下游产业链条,在研发、零部件采购、生产、物流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必然要开放国际合作。就拿零部件采购为例,对于某些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国际采购的成本/品质比要远高于本土化生产,吉利、奇瑞和华晨等自主品牌也早已通过国际化获得了进步的动力。所以,将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并非抑制中国汽车全行业的国际合作,而是将开放的重点放到本国汽车工业最需要的领域。
当然,在合理开放的同时,更需要将自我发展摆到最关键的位置。在事关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方面还存在着无法突破的技术封锁,因此必须谋求自主研发能力的突破。从国家层面看,只有推动针对性的基础科学的研究,才能为汽车核心技术的开发提供智力支持;从零部件制造业角度看,“入世”10年来,的确未能取得突破性发展,份额反而被与整车企业绑定的外资供应商不断抢占,但零部件供应商与整车企业有着水涨船高的关系,必须通过零部件的技术突破来推动整车性能的提升,中国需要有自己的博世、电装、摩比斯;从整车企业层面看,应避免浮躁,真正脚踏实地地进行技术积累,整合资源,打造真正有竞争力的产品。
中国汽车产业未来的开放度必然更高,但只有通过合理引导,调整投资结构,同时注重自我积累与发展,突出核心竞争力的养成,才能真正跻身国际汽车强国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