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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期星期三会客室:解读"汽车三包"法则

2013年01月23日13:45
来源:搜狐汽车

  梁洪:这里是每周三和大家见面的《周三会客室》,我们的节目由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搜狐汽车、《经济观察报》、《京华时报》联合出品,直播间的两位嘉宾新华社资深记者南辰,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红卫。今天在《周三会客室》当中和大家互动一个核心的话题,我想喜欢留意收听《汽车天下》节目的朋友应该能够猜到我们要说一说汽车三包,这个话题是我们《汽车天下》节目关注很多年的一个话题,终于在1月15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我们盼着的三包,它是真的来了,直播间的两位嘉宾一位是关注跟踪三包政策多年的法律界专业人士,一位是跟我们节目一起年年打赌年年输的媒体人士,但是今年这顿饭你算抄着了,南辰可以黑我一顿,随便点。可以高兴地看到三包终于出台,出台之后拿到现在搜集到的所有资料之后发现,里面还是有一些问题是值得我们去探讨和关注的,所以今天我们就要和大家一起来详细解读一下1月15号出台的三包规定以及其中大家质疑最多的几个话题。正在听节目的听众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和网络互动,三包涉及到你我每一个用车人切身利益的非常非常重要的法律条例。您在看到1月15号出台的三包政策之后有什么想要说的话,有什么问题,有什么想要表达的观点,先来听听南大侠和杨大律师第一时间在看到这个三包规定之后你们的感受。

  南辰:三包出台效果如何有待验证

  南辰:长出一口气,从媒体的角度我关注汽车三包应该是有十多年了,我们梳理一下汽车三包规定从立法起草是2004年第一版征求意见稿,大概到06年左右后来有很多说法,因为一直拖着出不来就说可能以后不会有三包了,由其它法规替代,后来用到大概11年又开始征求意见,一直折腾到现在,终于出台了。我看到之后长出一口气,细看了一下跟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实际并不是一致,我个人感觉,首先我一直是这个观点,从无到有肯定是值得消费者和媒体高兴的事,它反映了在部门立法环节私权确实得到了重视,相比过去的分量。另外一个,第二个感觉,等待。光有了原文只是一个概述性的东西,执行细则是什么样的,厂家后续会拿出什么样的态度,经销商会拿出什么样的态度,我们的消费者在博弈当中真正依靠法规得到多大的实惠,都是静观其变的心态去看。

  杨红卫:乐观看待汽车三包出台

  杨红卫:我的感受非常乐观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个规定十年磨一剑,九年,就差一年,终于出台了。而且规定非常详细,非常具体,可操作性非常强,尽管有一些细则没有出台,比如专家库建立在你去质检所投诉的基础上,我们如果消费者涉及不到投诉这个环节,直接到法院起诉的话,这个规定非常具有可操作性,法官拿着这个法令直接判了。比如说修了两次还没修好,消费者提出来要给我退或者要给我换,那消费者也就是所说的经销商拒不执行的话,那法院直接判你退或者判你换。对消费者是绝对的利好,如果你想买车能够等的话等到10月1号以后。

  梁洪:这倒是特别实惠的意见。

  南辰:三包出台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南辰:我补充一点,杨律师说的角度突破了我们行政法规的角度是它的意义,曾经我们做过一期国内汽车三包方面的换车第一案,由于江苏一个地方的消费者屡次更换变速箱总成,最后法院判决换一台新车。这个实际上已经告诉我们,人民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如果我们有了现有的三包规定,只能说法院判决的角度更利于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梁洪:所以总体上我们节目的观点和二位嘉宾的观点是一样的,终于我们盼到它出台了,我们拍手称快我们欢欣鼓舞,在这之后仔细看过之后答疑解惑。三包出台之后很多很多的一些报道以及网络上大家的评论集中在一些焦点问题上,这些焦点问题我们今天试图给它解释清楚,看看大家所疑虑的这几点在以后的操作过程当中能不能成为绊脚石。《汽车天下》当中二位体会应该是最深的,我们面对很多消费者的投诉不是没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是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落到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却会发现他们怎么那么软弱无力。现在大家最大的担心是三包出来了,你是能够真正可操作性保护消费者的利器还是仅仅是白纸黑字放在那儿的一个规定,我们和大家一一梳理一下目前大家争议比较多的几个核心问题,二位专家怎么看。首先看到众多的媒体以及众多的听众都提到一个关键问题:第一时间1491说,三包我仔细琢磨了,最高才罚三万块钱,不是逗你玩吗?对于经销商和厂家来说毫无威慑力,如果惩罚力度这么低说明他们的力度还是远远不够,这是大家质疑比较多的。

  目前规定的各种行为的最高处罚额度是三万块钱,对于汽车生产商、修理商、厂商力度太有限了,你们怎么看?

  南辰:媒体监督所发挥效力远超三万元罚款

  南辰:这个也是我刚拿到这个时候突出的感受,它是作为一个部门立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处罚额就是三万,一定匹配跟媒体的互动。主管部门在落实三包规定的过程当中遇到哪些阻力,为什么遇到这些阻力,如果说在媒体监督下由消费者清楚的了解这个过程,可能厂商的诚信和销售受的影响会远远高于这三万块钱。另外根据质检总局有关人士的介绍,利用厂商诚信机制制约,这种可能也是高于三万块钱处罚力度的。但是这种诚信机制依然是我说的前提,一定要跟媒体和消费者互动起来,而不能是关起门来执法。我们要把你怎么遇到的阻力,遇到谁的阻力,为什么拒不执行三包,把这个过程清清楚楚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自己去投票。

  梁洪:我们一直说打开大门,打开大门的含义,我们希望能够了解到,有时候在事情处理过程当中到底你的阻力来自哪儿或者到底对于事情进展到哪一步出现什么的问题。现在很多时候由于信息不透明反倒增加了大家的揣测,杨律师对于大家争议最高惩罚三万块钱微不足道你是怎么看的?

  杨红卫:法律制定针对所有经销商 三万元不算少

  杨红卫:我还是乐观,你一两百万的豪华车,这样的话对经销商来讲三万块钱真的不算多,这个是针对所有的机动车私家车,公务车、营运车辆排除在外。对于我们买了三万块钱四万块钱的车,经销三四万块钱车的经销商来讲的话,如果每次罚三万对他们来讲也是很严重的。我们在制订法律的时候是普众针对所有的经销商生产商而不是针对个别的经销商,一个三万块钱对有的经销商已经很重,这是其一。其二,我们面向社会公示如南辰所讲的,如果经过媒体经常对社会公示的话可以试想一下,消费者一定会用脚投票,就不再买你的车。无论经销商也好生产者也好,这个对他们的影响是积极重大的。

  梁洪:这个惩罚额度为什么不取最高值,取卖一两百万两三百万豪车经销商罚到他们肝颤不更好吗?

  南辰:对比欧美法规三包只能算站在温饱线上

  南辰:如果罚货值的10%有可能,但是由于只是一个部门规定,最高只能定到罚三万,有专家建议加大汽车三包惩罚性力度。经过十年发展到这一步中国的消费者占了多大便宜吗?只是最基本的一些权利可能我们说温饱线的问题,对英美法系的比如地方州的联盟法,除了完成这些赔偿,厂家更换退还,厂家还要予以严重的赔偿时间损失等等。我们只能说今天三包出来很高兴,但是是很弱势的高兴,你只是站到温饱线上,有什么可大高兴的呢?

  梁洪:针对这一点我和南辰的看法一致,对最高处罚额度三万块钱深表遗憾,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三万钱对于不管大经销商经销商来讲都不是什么很多的数字,更别提厂家了。这一点我们可以保留我们的意见,我们再来看一下短信平台和网络上大家的说法。

  9979:三包就是三天的热火气,大家不相信你们看着。三包政策出台之后能不能真正执行,能不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我现在真的真的不太看好。

  0876:DSG一直给你修一直给你换,就是解决不了,任何车三千公里和60天内都不会出问题,出问题的几率实在太小。这只能算的上是制度的突破,只能期待后几年能够有真正的突破。看到目前出现的三包政策我认为只是有和没有之间的一个转变,好与不好还是停留在难以操作的层面。

  1930:看到了三包政策之后难以掩饰我的失望,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会非常难,现在把所有责任推到经销商身上,经销商才不会扛这个雷,而将来一定就是经销商和厂家之间互相踢皮球和今天的现状有什么不同吗?

  5464:就算出了三包又怎样,汽车三包出来好不到哪儿去,看看大众多牛啊。你们就知道了这三包我不太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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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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