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6月,当时分管外经外贸工作的谷牧同志考察西欧回来,在向中央汇报当中,在谈到加强技术引进工作时,提出了付款问题。谷牧在会上提出可按国际通行办法,采取多种方式。
一直以来,我国在引进技术装备时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延期付款方式,这种办法利息较高,不大划算。当时谈得比较多的是利用中国银行在国外吸收的外汇存款。
1978年,通用公司董事长汤姆斯•墨菲团访华,在洽谈中,通用公司向中方介绍了很多合作方式,其中包括合资经营。
李岚清在《突围--国门初开的岁月》记载:“他们在谈到‘合资经营’时,出现了一个我们从来没听说过的英语词汇joint venture。尽管我们懂得一些英语,知道joint是共同或负担,venture是风险,连在一起似乎应该是‘共担风险’,但对它的确切含义并不清楚。这时,墨菲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只同我们谈技术引进、转让技术,而不谈合资经营?也就是我们双方共同投资,建立一个合资经营的企业。’当时,我们请他们对joint venture作出解释。墨菲就让他手下一位分管对外合作的经理,给我们详细介绍了合资经营的涵义。他介绍了通用公司在英国、波兰、南斯拉夫等国举办的合资企业的情况,强调合资经营的好处是:1、合作双方有长期合作的责任感,共同搞好企业,双方关心投资效果;2、可以充分利用通用公司的管理经验和产品销售的经验;通用汽车可以不断地将该公司的产品改进,将先进制造技术及时给与合资企业;4、通用公司在产品出口方面可以提供方便和帮助;5、通用汽车公司对合资企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提供支持。对于通用公司来说,如果成功举办了合资企业,就等于进入了合作国家的市场,这对通用汽车公司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李岚清说:接着,通用公司的一位维茨先生作了进一步的说明,1、投资比例问题,通用汽车公司的投资比例可以从10%到90%,比例多少可以由中方决定;2、合资企业的领导,由合资企业投资双方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可以由双方商定比例,比如他们在南斯拉夫的合资企业,董事会由9人组成,南方占5名,通用占4名,董事长由南斯拉夫方面出任;3、企业管理人员的组成可以根据各国的情况,有多种多样的做法,通用在南斯拉夫的工厂里只派有顾问,没有直接派出管理人员;4、中国可以与通用公司合资,也可以与通用在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的公司合资。合资有利于减少进口的限制,因为各国都在搞贸易保护政策,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汇率经常变动,因此应该长期投资合作。
墨菲打了一个比方:合资经营就是把我们的钱包放在一起,合资共同办企业,要赚一起赚,要赔一起赔,这是一种互利的合作方式。再说得通俗一点,合资经营就好比“结婚”,建立一个共同的家庭。
李岚清说:听了通用的介绍,一方面感到新鲜,增长了知识;另一方面又觉得尽管他们说得有道理,但实际上不可能,你们是资本家,我们是共产党,怎么能同你们搞合资呢?你是大资本家,我是共产党,我能同你结婚吗?
按当时的有关规定,凡是比较重要的对外谈判项目,都要向国务院引进新技术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的简报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谷牧立即批请中央政治局各位领导传阅,邓小平在这份简报上批示“合资经营可以办”。
一机部领导看到这份批示后十分高兴,立刻通知正在谈判的重型汽车、北京吉普、上海轿车等项目,指示都可以谈合资。
有意思的是,墨菲先生给中国人上了一课,使中国人开始知道什么是合资经营,但是当他回到美国在董事会上汇报和中国合资企业的想法时,却遭到了董事会的否决。那时,中国人不了解世界,世界也不了解中国。
当时中央领导同志认为,吸收外商投资举办股权式的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权益、共担风险,不造成债务负担,比使用外国贷款对我们更为利多弊少,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起草中议论较多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定多少。要给外商投资者以优惠,有关同志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到底优惠到什么程度合适?几经研究,定为30%,加上地方所得税3%,共33%,略低于东南亚多数国家和地区。另一个问题是外商投资比例问题,起初参照印度等国的做法,拟限定外商对一个项目的投资比例最多不超过49%。后来在反复讨论中,荣毅仁提出我国的问题是要鼓励外商投资,不宜限定外商投资的最高比例,相反应当规定最低投资比例要求。大家认为有道理,后来就确定了现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关于外商投资不得低于25%的规定。
1979年9月,谷牧赴日本,敲定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笔外国政府贷款,他成为日后大规模利用国外贷款的先行者。谷牧的儿子刘会远回忆说:“我奶奶在电视里看到了,拿拐棍敲着地板说:汉奸,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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