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意见》从出租定位、体制机制、运营模式、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综合措施”,以提高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多项改革措施直指出租车企业,包括车辆经营期从无期改为有期;推行出租汽车企业专营制度;制定承包金改革措施,控制企业利润水平,建立净承包金动态调整机制等。
在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看来,此次出租车改革已触动了“根上的问题”。
如果可以减少份子钱,我每个月就可能增加相应的收入,可是如果公司不再负担油补、车险等费用,还是不合算。现在有个大事故,公司还能负担80%保险费,如果自己保险,这费用就得自己担着,风险太大。可适当调整份子钱,同时提高起步价。如果激励得当,出车能赚钱,司机们还是愿意出车的。 ——金建出租公司司机李师傅
改革的目的是解决打车难。解决打车难有两条途径,一是降低需求,二是提高运力。目前北京已没有条件放量投入出租车。如果确定要增加出租车数量就是一步臭棋。提高运力可以先向现有资源挖潜,如果把单班全部改为双班,可提供至少20%运力,现在市场中双班车比例才占不到40%。 ——某出租车公司经理
北京市现有出租汽车企业252家,营运车辆6.6万辆,从业人员10万多人,日均客运量190万人次,年客运量约7亿人次。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实现中心城高峰时段出车率不低于80%,拒载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投诉处理率将达到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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