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期改为6年,期满考核不合格将缩减车辆指标甚至退出
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表示,此次新增的出租车经营期与出租汽车报废年限一致,并推动存量出租汽车逐步明确经营期限。从而使企业经营车辆从无偿、无期限转为无偿、有期限、有考核、有退出。
据李晓松介绍,北京市出租车的经营权归政府所有,政府无偿向市场配置。在2000年,政府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经营许可私下转让,更不允许有偿转让。不过,以前政府并没有明确经营期限。
李晓松表示,“无期改有期”,将针对新增出租车和现有6.6万辆存量出租车分别实施。新增出租车经营期与出租汽车报废年限一致,报废期将由过去8年改为6年,也就是说经营期为6年。而存量车的经营期将在车辆更新时逐步调整。
《意见》还提出要制定出租车客运行业的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明确出租汽车企业经营和驾驶员从业的准入退出等条件。
李晓松说,等到车辆更新时,如出租车企业想要继续从事这个行业,就将全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可继续,考核不合格就将缩减车辆指标甚至可以退出。“我们要留优质资源,干得不好您到别处发财去,咱伤不起。”
【点评】
交通专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这个政策我很赞成。如果企业拿到车了都无期经营,就会让企业产生惰性,不会积极主动去考虑怎么提高服务质量为市民服务。现在经营期改为6年,会让企业有压力,有紧迫感。因为企业要是干得不好,经常遭投诉,就会被缩减指标甚至退出这个行业。这就促使企业必须在怎样做好服务上多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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