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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王先生欲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指定的A修理厂进行维修。但因不熟悉路况向保险公司询问指定的维修地点,对方给了一个路名。当王先生到达指定的路段看见B修理厂时下车询问,那里是否是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B修理厂人员对此确认,并指挥王先生将车开进去。
办好接车手续后,工作人员用王先生的电话和保险公司联系了车辆定损事宜,当时,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为车辆拍照,并告诉王先生,车辆需要拆检后才能定损。两天后王先生发现B修理厂并非指定的修理厂,这时车辆不少部件已被拆散。厂方提出,要支付相关拆装费用后才能将车取走。张先生因此将B修理厂投诉到消保委。B修理厂负责人称,王先生开着事故车到厂门口时,他们就误以为王先生所询问的"是否为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的"公司"是与他们有合作的保险公司,因此答复自己的修理厂是"指定的修理厂"。
消保委调查后认为双方均存在误解,B修理厂按程序操作,不存在欺诈行为。经调解,张先生为B修理厂支付了500元作补偿,车辆交由张先生另外送修。这起案例,是因为双方存在误会、缺乏沟通引起的,如果双方多一些沟通,纠纷或许就不会发生了。在出现消费纠纷时,双方要心平气和沟通交流,弄清事情原委,这样才有利于事情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