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北京车市限购新政出台前,陈先生为避免购车受限,抢先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但他称自己购车第4天就发现车有质量问题,因此起诉卖方和旧车交易市场退车,并强调要求保留车辆号牌。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陈先生诉称,去年12月19日,他与北京天意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合同,以89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灰色别克牌小轿车,车辆号牌是他自己挑选的。购买过程中,经纪公司只是交代了车辆出厂日期、性价比,并强调车辆尚在质保期,并没有告知他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等情况。
去年12月20日,他在对车辆的外观观察且未发现异常的情况下,向经纪公司所在的旧车交易市场交纳了购车款89500元,并于次日将车辆登记到他名下。当月24日早,天气较冷,他在启动车辆时发现不好启动,挂上前进挡加油门,车辆不走。正在疑惑时,车辆突然猛向前冲,将他人车辆后部撞坏,车辆自身也受到损害。
当日,他将车送到修理店,结果对方告知他车辆内部有质量问题,建议去4S店做鉴定。经鉴定,他发现车辆电脑记载有多起事故发生,都直接影响到车辆的内部主要构件。
陈先生认为,经纪公司没有如实告知自己车辆的真实情况,存在欺诈,导致自己本想在摇号购车之前买车的目的没有实现。现在他如果退车,再购车需要摇号,他因此起诉要求撤销他与经纪公司的买卖合同,旧车市场返还他合同价款89500元,并要求对车辆号牌予以保留,两被告承担由此给他造成的损失1万元。
昨天,北京天意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关先生说,他尚未收到法院起诉书。春节前,陈先生已将此事投诉到了工商部门,当时公司考虑到陈先生把车撞了,同意退车时给对方6万元,但陈先生不同意。关先生说,对于保留号牌一事,他也赞同陈先生向法院起诉,认为这个事情不是他们能作主的,一切都等法院判决。而旧机动车市场的电话,下午无人接听。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