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 人为之祸
“是天灾,还是人祸?”许多人不禁会问。道路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说是由人、车和路三大因素造成的,其中,人的因素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此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总事故的90%左右。
今年1月11日,河南省许昌市许平南高速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16人死亡,25人受伤。经公安机关调查,造成事故的最直接原因就是超速。“为了多赚一点钱,多拉快跑已经成为客运车车主的普遍做法。而在高速行驶的条件下,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避险就显得格外困难。”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事故处处长王强说:“行驶速度达到每小时80公里时,车距至少应保持80米,才可能通过制动避免追尾;当行驶速度达到每小时100公里时,车距则应至少保持100米。这些都是通过科学测验反复证明的。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外加缺乏对这些知识的了解,诸多车主只是在用尽可能快的速度拉客赶路,几乎完全忽视了安全问题。即使前方出现车辆,他们的第一选择都是超车。”
事实上,与其说这些客运车车主是在与时间赛跑,不如说是在拿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开玩笑。据统计,在19起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速造成交通事故的比例约为26.3%;在一般交通事故中,因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比例也至少达到了14%。
同时,王强指出:“一些客观条件也往往造成客运车车主自觉不自觉的超速行驶。比如说,由于没有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影响,很多人都认为在高速公路上开快车是合情合理的,殊不知随着速度的提高,自身的危险系数也在不断提升。此外,在戈壁、荒原等缺乏参照物的交通环境中,很多车主也很容易超速行驶,从而产生安全隐患。”
速度再快,也有跑不完的路,挣不完的钱,可现实中,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人疲于奔命。
从1月24日下午至1月26日,广西河池大化县某驾驶人员连续驾车30多个小时,由于过度疲劳、困倦瞌睡,意识模糊,导致车辆驶出道路翻下山沟,引发7人死亡。同样在今年3月11日的新疆喀什,肇事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前连续长时间驾驶,导致行经山区弯道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16人死亡、26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长距离的客运路线比较多,并且长途客运运输距离都在400公里以上,最长的达到4700公里。按照规定,4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运输时,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并且车辆在行驶4小时之后必须休息,每次休息至少20分钟。
可如今,某些驾驶人员认为常年的长途客运运输已经对自己的身体做出了检验,娴熟的驾驶经验就是平安的保障,“多开一会”完全不成问题。可没有预料到,这种“多开一会”却把自己驶向了死亡的不归路。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对郑州至广州、北京至上海的高速公路安全情况进行了深入暗访。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东坡介绍说:“某日深夜,我们在郑州至广州的某路段调查时发现,因驾驶人员的瞌睡,某车辆在公路上左右摇晃,十分危险……”其实,由于运输距离长,驾驶人员的精神状态难以长期保证。同时,跨越区域多,沿途道路交通环境复杂多变,又给长途客运运输增添了新的安全风险。这些都对驾驶人员的注意力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一个哈欠可能就会让方向盘没有被把稳,一个瞌睡可能就招致措手不及,一个小小的不注意可能就会引发一场大灾难。
今年3月14日,四川省乐至县驾驶人徐某驾驶一辆大型卧铺客车由成都驶往西藏林芝地区。就在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境内的某连续下坡转弯时,徐某因拨打电话,疏忽大意,临危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致使车辆驶离公路翻下100米深的山崖,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车辆报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如今,很多的客运车车主一心两用,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或忙于电话联系,或忙于与乘客聊天,甚至有些人还乘机揽客。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很容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王强表示:“即使因为驾驶员的失误发生交通事故,一部分人还是有可能尽快逃离的。但由于利欲熏心,很多驾驶员不将车辆装得满满的,就不会出车。殊不知,在超员让他满心欢喜时,也堵住了生命的通道。”
宁夏固原市西吉县“1·2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客运车核载19人,却乘载了33人;吉林白山市抚松县“3·1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核载34人,实载45人;河南信阳市京港澳高速“7·2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核载35人,实载47人……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16日,涉及超员的交通事故占总事故的50%左右。
更有甚者,某些客运车车主是乘客、货物一肩挑,凡是能够挣钱的,几乎从来不会拒绝。尤其是由于没有对一些危险物品进行事先检查,结果又引发了一桩桩惨案。在河南信阳市京港澳高速“7·2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正是由于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燃,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大客车损毁。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