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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期会客室:黄色信号灯究竟该不该闯?

2012年04月11日11:55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臧雷:法院做出的判决有明确法律依据

  主持人:今天会客室直播间的三位嘉宾分别是搜狐汽车事业部新闻中心总监王秋凤、朝阳法院的法官臧雷,知名博主,在搜狐汽车论坛上很有名的“BJ咖啡”张景林先生。这样一个组合就是要和大家共同关注和探讨一个在本周引起广泛争议的事件。我们先把这件事做一个回放。

  2010年7月20号,驾驶员舒江荣行驶到一个交叉路口,因为不按交通信号灯的规定通行,8点57秒,信号灯由绿灯转为黄灯,舒江荣驾驶的车辆没有停车,而是继续由南向北通行。8点5分31秒的高清照片,第二天海盐县交通执法大队用公安管理的程序对他进行了150元的处罚规律,舒先生在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之后,交了罚款签了字之后,他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8条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黄灯亮的时候,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因此,交警部门的处罚没有法律规定。9月9号复议机关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9月26号舒先生再次提出了行政诉讼,但是二审最终的结果还是维持原判。此时被媒体曝光之后,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目前这是网站上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之所以他被炒的这么热,很简单,此时有争议。所以我想听听直播间的三位嘉宾,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先来给我们说说你们认为这件事情如此之热,争议到底在哪些方面?

  王秋凤:在这个案子里面,关于闯红灯受争议,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体驾驶人在黄灯亮的时候有什么样的通行权。就个人来说,关系到驾驶人的通行效率和利益。另一方面,大家的关注点也是作为公共的道路安全体系接受怎么样的黄灯通行的方式他可能也是涉及到后续的安全保证,以及等等其他的问题。因为毕竟黄灯亮的时候,我们到底有一个什么样的选择,个人有个人的角度,从法律规律不同方面都有不同的角度。这是他关注的重点。

  主持人:我们也在合作伙伴搜狐汽车上进行了一个网络调查,这个网络调查就是全国首例闯黄灯案例的网络调查,65.6%认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65.56认为这个判决意义重大。藏法官,您觉得大家的争议点集中在哪些方面?

  臧雷:从法律技术层面角度讲,这里最大的争议就是,这个上诉人提到的一句话,黄灯时未越过安全线的车辆是否能够通行,我国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判决引起了争议。法院做出的判决其实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但是从技术层面上没有做具体的规定,但是并不等于法律上没有规定。可能有很多网友并不熟悉我们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法律理念。对此产生了争议。当然具体细节一会儿可以详细讲。

  主持人:我们也非常想听一听此时正在听我们节目的听众和网友对于这个事情的看法,大家可以发送短信,移动联通电信发送HD到10621039,可以随时登陆搜狐微博,以及在我们论坛中发表你的观点。我们听一听张先生的观点。

  张景林:我觉得非常震惊。跟传统驾驶习惯的判决。就要求我们驾驶员的驾驶习惯跟法律条文的歧义。这个事件给我们的思考是怎么样让交通法规让普通驾驶员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避免类似的事情继续争议下去。

  主持人:既然存在争议,一定有它的模糊地带。我们今天希望把这个模糊地带给大家解释清楚,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你会突然意识到黄灯到底是停还是行,这么多年来一直处于模糊和尴尬的地位。可能对于听众和网友来讲,我们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是据您说,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臧雷:其中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投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该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红灯、绿灯、黄灯进行了具体的规定,3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我们的法律规律是已越过的可以继续通行。没有说没有越过的是否可以继续通行。这就要涉及到法律解释。据我看到的,媒体对终审判决的报道,终身判决用到了法律解释的概念。国家在制订法律时,只能就某些普遍存在的手段做出原则性和纲要性的结论。不可能对所有的细节规定非常详细。而且法律事实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不一。因此就存在对法律进行解释的必要。这种解释不仅包括对法律文字本身的理解和对立法者的判究。还包括对依照问法规则法律的意外结构、文字排列、标点符号等进行的解释。本院的终身判决中,综合应用了目的解释和文艺解释的具体方法。详细的说,在本案中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能否继续通行这一特定情形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并不等于没有规定。第一条规定,本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

  主持人:对于目前听节目的千千万万的普通司机来说,要想让大家听懂这些法律名词,非常严谨的法律上解释的东西,可能有一点难度。我们就是想非常明确的知道,所谓的过了黄灯你就能继续行驶,没有过黄灯就不能继续行驶。我们车主认为他过了黄灯,但是又受到了惩罚,这是不是和法律相违背了?刚才藏法官跟我们说了,从法律实际的非常专业的技术层面来讲,是能把这个事解释通的。我们可以在今天的节目中继续的请藏法官给我们讲讲这个司法的解释到底应该怎么样去理解。普通的听众和普通的消费者很难去理解这些法律太专业的技术名词。我们来看看大家的观点。

  9979说,在黄灯亮起的同时,其实就是一种提醒,提醒你要减速。按照现在的规定应该是减速,如果红灯没有亮,可以通过。如果黄灯闪烁,黄灯快亮的时候你就应该停下来。这是多年老司机都了解的常识。

  3932说黄灯就是缓冲区,就是一个模糊地带,我认为还是法律没有规范到位,或者不能给公众一个彻底的解释,才导致了这样的争议。一些非常专业的法律名词、法律解释我们听不太懂。

  1005说,干脆取消黄灯得了。

  我们今天一起来关注的这个事件引发的热烈探讨就是想和大家说一说,现在的道路安全法制订的年头也比较长了。我们知道中国现在整体道路现状是什么,也知道我们现在汽车发展有多么的迅猛。这样一个时代,在不断的进步,我们的法律法规制订的年头又很长。它是否和现在我们正处于的这个交通环境不是那么的相吻合了?是不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滞后了?对于正在听我们节目的听众和网友来讲,大家都可以提出你自己的观点,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这样的模糊地带越少越少。最好,黑是黑,白是白,我们希望法律给我们的感觉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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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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