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济观察报发表了一篇"工程机械违约率上升,融资租赁模式难续",报道中除了庞大集团外,还有很多重工企业遭遇同样的购车合同违约问题。
2012年以来,国内煤炭业出现了全面的生产过剩。前5个月,煤炭产量均出现增幅较快的势头,山西、内蒙古两省区煤炭产量同比分别增长了14.32%和16.61%,但是,由于经济增速放慢,电的需求下降,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了13%,电力企业存煤高出合理库存一倍以上,这使得煤炭需求增幅持续回落。
另外,2012年上半年中国进口煤炭1.4亿吨,同比增加65.9%,进一步加重了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过剩形势。煤炭生产过剩的结果是价格下跌,有的企业甚至出现了亏损。
内蒙古整顿煤矿,使得自治区内煤矿数量从2005年的1300个减少到目前的500多个。以内蒙鄂尔多斯市为例,煤矿数量目前有306座,其中101座在正常生产,其他受市场影响都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煤炭市场的萧条也影响到运输业。在经济观察报道中,衡水的徐先生说:"我们村现在停着几百辆重卡,接不到活儿,也卖不出去,就在那儿搁着。"
2012年12月10日,15名来自内蒙古锡林浩特矿区的工程承包人,前往山东临工济南重机营销公司讨说法,声称车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工程合同无法按时完成,损失上千万元。这些微观事件,实际上都是经济下行中矿山停工,基建投资减缓的副产品。
庞大开展的融资租赁售车业务,在运输市场旺盛的时期,客户非常乐意使用这种方式,因为只要首付10万元,就可以将车开走,一年时间就可以还款,剩下的时间就是干赚,但是在运输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就会出现违约。2011年,庞大集团方面融资租赁业务的违约率约为1%,到了2012年,这个数字翻了一倍。庞大每年销售10万辆左右的重卡,2%的违约率就是2000辆。庞大集团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我们产生纠纷的客户,80%来自煤炭运输行业。"
据2012年半年报,三一重工负有回购义务的累计贷款余额为247.49亿元,客户逾期按揭款及回购款余额为18.92 亿元,逾期率已达到7.6%,同比去年同期的逾期率4%增长了近一倍。中国工程机械协会会长祁俊表示,2012年工程机械行业的平均违约率已经达到了25%~30%,做得好的有7%~8%的违约率。
对于不能按时还款的客户,银行和厂家的金融公司将会把款项直接从庞大集团的账面划走,受损失的还是庞大集团。车主还款出现问题后,庞大集团的处理程序为到法院起诉车主,法院没收车辆,强制拍卖,但这也造成了不小的社会问题,从去年延续至今的车主闹事事件,所谓的欺骗、质量问题、欧二车问题,其实都是拒绝还款的借口。
有人认为融资租赁模式难以持续发展,其实不应该这样看。在汽车流通协会的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就指出:汽车金融本身就存在各种风险,而向高风险行业放贷就加大了业务风险。汽车金融最重要工作是风险防范。
2012年庞大集团已经开始改变融资租赁的很多做法。例如,来自内蒙和山西的客户被定义为高风险客户,如果他们的投资计划是煤炭运输,保证金比例将为 50%(一般客户为30%),而对于一次性购买10台以上的客户,庞大集团则会反复评估他们的投资计划,。
另据报道,中联重工逐渐将融资租赁占销售的比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对客户的资质都进行严格的审查,对首付款的比率和每个月的回款都有严格的控制。卖出去的每台设备都装了GPS。
重型卡车属于生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之一,因此重卡购买人不属于消费者,他们与企业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双方都有规定的权利和执行合同的义务,必须讲诚信,拒不执行合同就属于违约。
2009年3月26日,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吴培全、高文武等7名客户到庞大集团通辽分公司购买重型自卸车,用于霍林格勒露天煤矿内煤炭运输,2010年9月,这些车辆均在矿区内行驶6万~8万公里后,由于在矿区内的运输业务因某种原因停止,投诉人开始拒绝还银行贷款,并以不能上牌为由提出巨额赔偿要求。庞大集团遂于2011年4月底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到人民法院。2011年6月2日滦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指出,这个案件是"消费信贷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担保追偿纠纷","本院认为,出卖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买受方吴培全、担保方刘世民在国家停止销售欧二排放标准道路运输车辆的情况下签订了《消费信贷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实施了买卖行为,其行为是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被告吴培全购买车辆时资金不足,由原告担保贷款。由于吴培全未按偿还银行借款本息,银行扣划了担保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的帐户存款,原告有权向被告吴培全追偿,被告刘世民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的判决十分清楚,但是被告拒不执行,却以其他理由借媒体之口反诬庞大欺诈,这并不是一场闹剧,而是说明诚信的丧失。